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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讯造句

“提讯”的解释

提讯[tí xùn] 提讯 提讯,我国的刑事诉讼术语。古意指将犯人自关押处提出来审讯。现代的含义是:刑事诉讼中的办案机关即侦查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俗称公检法三机关,也称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讯问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被监禁的罪犯。提讯的上位概念是讯问,羁押或监禁是适用提讯的前提,由于被提讯者依法由看守所或者监狱等以剥夺自由的方式进行关押,提讯在诉讼制度上更强调有权讯问的办案机关与关押机关之间就讯问事宜应当遵守的法定程序及应当履行的法定手续。

1、周一有人在佛拉明罕地方法院代表波克,在提讯时就包括身分诈欺等罪名,答辩无罪。

2、今天警方第三次提讯了这个嫌犯.

3、我们又提讯了其他几个人,态度都很好,能积极地配合工作。

4、挂衔兵部尚书和右副都御史的湖广巡抚赵可怀,立即提讯被捕各犯。

5、他突然说,象提讯的心理战术,虽然语气温和而礼貌。

6、这一次提讯,没有受到什么虐待,但是,两名联邦特工对火工所说的,也并不是没有怀疑。

7、赵琼在好望角,秘密提讯朱可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