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玉案(书七里桥店)》 廖行之
廖行之(1137~1189) ,字天民,号省斋,南宋衡州(今湖南省衡阳市)人。孝宗淳熙十一年(1184)进士,调岳州巴陵尉。未数月,以母老归养。告满,改授潭州宁乡主簿,未赴而卒,时淳熙十六年。品行端正,留心经济之学。遗著由其子谦编为《省斋文集》十卷,已佚。
《青玉案(书七里桥店)》是宋代廖行之创作的一首诗词。以下是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诗意和赏析。
中文译文:
片帆稳送扁舟去。
又还踏、江湖路。
回首京城旧游处。
断魂南浦,满怀装恨,别后凭谁诉。
长歌击剑论心素。
有志功名未应暮。
自诵百僚端复许。
归来犹记,东坡诗语,但草凌云赋。
诗意:
这首诗描绘了诗人告别京城,乘船离去,又重返江湖的情景。他回首看着曾经游历过的京城,心中充满了对往事的思念和遗憾,在离别之后,他不知道该向谁倾诉内心的苦楚。他在江湖之中高歌击剑,探讨真心实意的事情,但志向和抱负的实现却迟迟未能如愿。然而,他仍然自我激励,坚持诵读自己创作的诗篇,希望有一天能够得到世人的赞许。他回到故乡,依然记得苏东坡的诗言,只是草草地写下几句话,意欲超越云端。
赏析:
这首诗词展现了诗人内心的纷乱与追求。诗人以离别京城、重返江湖的情景为背景,表达了自己对过去时光的留恋和对未来的期待。他感叹离别之后无人可诉衷肠,显示出一种孤独和无助的情绪。然而,他并不放弃追求心中的理想,他在江湖中以歌声和剑术表达自己的真情实意,但尚未实现自己的抱负。他仍然自我激励,坚持不懈地创作和朗诵自己的诗篇,希望能够得到社会的认可和赞赏。最后,他提到苏东坡的诗言,以草书的形式凝聚了自己的志向和追求,希望自己的诗篇可以超越尘世的平凡,达到卓越的境地。
这首诗词通过描写离别与归乡、追求与失落的对比,展现了诗人内心的挣扎和奋斗。他表达了对过去的怀念和对未来的期待,同时也反映了一个士人的追求和坚持。这首诗以简洁朴实的语言表达了诗人内心的情感,给人以深思和共鸣。
qīng yù àn shū qī lǐ qiáo diàn
青玉案(书七里桥店)
piàn fān wěn sòng piān zhōu qù.
片帆稳送扁舟去。
yòu hái tà jiāng hú lù.
又还踏、江湖路。
huí shǒu jīng chéng jiù yóu chù.
回首京城旧游处。
duàn hún nán pǔ, mǎn huái zhuāng hèn, bié hòu píng shuí sù.
断魂南浦,满怀装恨,别后凭谁诉。
cháng gē jī jiàn lùn xīn sù.
长歌击剑论心素。
yǒu zhì gōng míng wèi yīng mù.
有志功名未应暮。
zì sòng bǎi liáo duān fù xǔ.
自诵百僚端复许。
guī lái yóu jì, dōng pō shī yǔ, dàn cǎo líng yún fù.
归来犹记,东坡诗语,但草凌云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