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苦雨行二首》 方回
忆昔壬午杭火时,焚户四万七千奇。
焮死暍死横道路,所幸米平民不饥。
火灾而止犹自可,大雨水灾甚于火。
海化桑田田复海,龙妒倮虫规作醢。
《续苦雨行二首》是宋代方回所作的一首诗词。这首诗描绘了一幕幕壮烈的场景,反映了火灾和水灾给人们带来的灾难和苦难,同时也表达了对民众的关怀和对社会现象的思考。
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忆昔壬午杭火时,
焚户四万七千奇。
焮死暍死横道路,
所幸米平民不饥。
火灾而止犹自可,
大雨水灾甚于火。
海化桑田田复海,
龙妒倮虫规作醢。
诗意和赏析:
这首诗词以作者回忆当年壬午年(指宋理宗嘉熙七年,公元1251年)杭州大火的经历为背景,通过描写火灾和水灾的景象,表达了对人们遭受苦难的同情和对社会现象的思考。
诗的前两句描述了壬午年杭州大火的规模之巨,四万七千户被烧毁,形容之为奇。接下来的两句描绘了火灾带来的惨状,有人被烧死,有人被热死,甚至尸体横在道路上。但幸运的是,大米使人们免于饥饿之苦,对平民的生活起到了救济作用。
接下来的两句以火灾为背景,提出水灾的威胁更甚于火灾。大雨如海水一般淹没了农田,使之变成了水田,形容了水灾的严重性。最后两句通过比喻,将统治者比作龙,将百姓比作倮虫(指赤裸的虫子),规作醢(制成肉酱)。这种比喻暗示着统治者对百姓的剥削和压迫,以及社会上的不公正现象。
整首诗以火灾和水灾为线索,通过对具体事件的描写,表达了作者对人民苦难的同情和对社会现象的思考。同时,通过对比火灾与水灾、统治者与百姓的形象,传达了对社会不公的批判。这首诗词以简洁而有力的语言和生动的形象,展现了方回对社会现实的关注与思考,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和批判意味。
xù kǔ yǔ xíng èr shǒu
续苦雨行二首
yì xī rén wǔ háng huǒ shí, fén hù sì wàn qī qiān qí.
忆昔壬午杭火时,焚户四万七千奇。
xìn sǐ yē sǐ héng dào lù, suǒ xìng mǐ píng mín bù jī.
焮死暍死横道路,所幸米平民不饥。
huǒ zāi ér zhǐ yóu zì kě, dà yǔ shuǐ zāi shèn yú huǒ.
火灾而止犹自可,大雨水灾甚于火。
hǎi huà sāng tián tián fù hǎi, lóng dù luǒ chóng guī zuò hǎi.
海化桑田田复海,龙妒倮虫规作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