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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赠户部李巡官》 白居易

好去民曹李判官,少贪公事且谋欢。
男儿未死争能料,莫作忠州刺史看。

作者简介(白居易)
白居易

白居易(772年-846年),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祖籍太原,到其曾祖父时迁居下邽,生于河南新郑。是唐代伟大的现实主义诗人,唐代三大诗人之一。白居易与元稹共同倡导新乐府运动,世称“元白”,与刘禹锡并称“刘白”。白居易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魔”和“诗王”之称。官至翰林学士、左赞善大夫。公元846年,白居易在洛阳逝世,葬于香山。有《白氏长庆集》传世,代表诗作有《长恨歌》、《卖炭翁》、《琵琶行》等。

《戏赠户部李巡官》白居易 翻译、赏析和诗意

戏赠户部李巡官

好去民曹李判官,
少贪公事且谋欢。
男儿未死争能料,
莫作忠州刺史看。

诗意:这首诗是白居易戏谑李巡官的作品。白居易在诗中称赞李巡官不但善于处理民事案件,还喜欢追求快乐。他表达了对李巡官的赞赏和忠告,希望他能够珍惜人生,不要过于追求权力和地位。

赏析:这首诗表现了唐代士人对忠诚于政事的官员的质疑和讽刺。白居易赞扬了李巡官在处理民事方面的能力,但也提醒他不要执迷于忠州的刺史之位。他认为真正的男儿应该珍惜生活中的欢乐和快乐,而不是只关注权力和地位。整首诗以轻松幽默的方式表达了作者的观点,同时显示了唐代社会对官员行为的不满。

* 此内容来自古诗词爱好者,仅供参考
《戏赠户部李巡官》白居易 拼音读音参考

xì zèng hù bù lǐ xún guān
戏赠户部李巡官

hǎo qù mín cáo lǐ pàn guān, shǎo tān gōng shì qiě móu huān.
好去民曹李判官,少贪公事且谋欢。
nán ér wèi sǐ zhēng néng liào, mò zuò zhōng zhōu cì shǐ kàn.
男儿未死争能料,莫作忠州刺史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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