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李曾伯
玉局仙翁公案,梅亭老子偈言。
莫向空中捉影,要须达处穷源。
李曾伯(1198~1265至1275间) 南宋词人。字长孺,号可斋。原籍覃怀(今河南沁阳附近)。南渡后寓居嘉兴(今属浙江)。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是宋代诗人李曾伯的作品。这首诗词表达了关于玉局仙翁公案和梅亭老子偈言的思考。诗意深远,引人深思。
这首诗词的中文译文如下:
清澈的水面倒映着明月,
书堂里题写着冯司法的名字。
玉局仙翁的事迹,
梅亭老子的教导。
不要试图捕捉空中的影子,
要去追求真正的根源。
诗中的“冯司法水月书堂”描绘了一个安静而清幽的场景,水面倒映着明月,书堂里题写着冯司法的名字。这里的冯司法可能是一位具有法律才能的人物,他的名字被写在书堂中,显示了他的学问和才华。
诗中提到了“玉局仙翁公案”,这可能是指一段传奇故事或历史事件,具体内容未提及。这个公案可能与仙翁和玉局有关,给人一种神秘而令人向往的感觉。
另外,诗中也提到了“梅亭老子偈言”,这可能是指老子在梅亭上的讲道或教导。老子是道家思想的创始人之一,他的教导代表着深远的思想和智慧。
诗人在最后两句中表达了深邃的哲理。他告诫人们不要试图捕捉空中的影子,而应该去追求真正的根源。这里的“捉影”可以理解为追求虚幻的事物,而“达处穷源”则是要求人们去追寻事物的真正本质和根源。
整首诗词意境清新,言简意赅,通过对玉局仙翁公案和梅亭老子偈言的提及,诗人引发读者对于人生、智慧和真理的思考。他提醒人们不要追逐虚妄和表面的东西,而要深入思考和追寻事物的本质,以求得真正的智慧和领悟。
tí féng sī fǎ shuǐ yuè shū táng
题冯司法水月书堂
yù jú xiān wēng gōng àn, méi tíng lǎo zi jì yán.
玉局仙翁公案,梅亭老子偈言。
mò xiàng kōng zhōng zhuō yǐng, yào xū dá chù qióng yuán.
莫向空中捉影,要须达处穷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