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易注》 下经咸传卷四 大壮
大壮:利贞。
《彖》曰:“大壮”,大者壮也(1)。刚以动,故壮。“大壮,利贞”,大者正也,正大而天地之情可见矣(2)。
(1)大者谓阳爻,小道将灭,大者获正,故“利贞”也。 (2)天地之情,正大而已矣。弘正极大,则天地之情可见矣。
《象》曰:雷在天上,大壮(1)。君子以非礼弗履(2)。
(1)刚以动也。 (2)壮而违礼则凶,凶则失壮也。故君子以“大壮”而顺体也。
初九:壮于趾,征凶有孚(1)。
《象》曰:“壮于趾”,其孚穷也(2)。
(1)夫得“大壮”者,必能自终成也。未有陵犯於物而得终其壮者。在下而壮,故曰“壮于趾”也。居下而用刚壮,以斯而进,穷凶可必也,故曰“征凶有孚”。 (2)言其信穷。
九二:贞吉(1)。
《象》曰:“九二贞吉”,以中也。
(1)居得中位,以阳居阴,履谦不亢,是以“贞吉”。
九三:小人用壮,君子用罔,贞厉。羝羊触藩,羸其角(1)。
《象》曰:“小人用壮”,君子罔也。 (1)处健之极,以阳处阳,用其壮者也。故小人用之以为壮,君子用之以为罗己者也。贞厉以壮,虽复羝羊,以之触藩,能无羸乎?
九四:贞吉,悔亡。藩决不羸。壮于大舆之輹(1)。
《象》曰:“藩决不羸”,尚往也。
(1)下刚而进,将有忧虞。而以阳处阴,行不违谦,不失其壮,故得“贞吉”而“悔亡”也。已得其壮,而上阴不罔已路,故“藩决不决”也。“壮于大舆之輹”,无有能说其輹者,可以“往”也。
六五:丧羊于易,无悔(1)。
《象》曰:“丧羊于易”,位不当也。 (1)居於大壮,以阳处阳,犹不免咎,而况以阴处阳,以柔乘刚者乎?羊,壮也。必丧其羊,失其所居也。能丧壮于易,不于险难,故得“无悔”。二履贞吉,能干其任,而已委焉,则得“无悔”。委之则难不至,居之则敌寇来,故曰“丧羊于易”。
上六:羝羊触藩,不能退,不能遂。无攸利,艰则吉(1)。
《象》曰:“不能退,不能遂”,不详也。“艰则吉”,咎不长也。 (1)有应於三,故“不能退”。惧於刚长,故“不能遂”。持疑犹豫,志无所定,以斯决事,未见所利。虽处刚长,刚不害正。苟定其分,固志在一,以斯自处,则忧患消亡,故曰“艰则吉”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