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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国策》 赵魏 战国策卷二十三

更新时间: 作者:刘向编(汉)

  魏二犀首田盼欲得齐魏之兵以伐赵犀首、田盼欲得齐、魏之兵以伐赵,梁君与田侯〔一〕不欲。犀首曰:「请国出五万人,不过五月而赵破。」田盼曰:「夫轻用其兵者,其国易危;易用其计者,其身易穷。公今言破赵大易,恐有后咎。」犀首曰:「公之不慧也。夫二君者,固已不欲矣。今公又言有〔二〕难以惧之,是赵不伐,而二士〔三〕之谋\困也。且公直言易,而事已去矣。夫难搆而兵结,田侯、梁君见其危,又安敢释卒不我予乎?」田盼曰:「善。」遂劝两君听犀首。犀首〔四〕、田盼遂得齐、魏之兵。兵未出境,梁君、田侯恐其至而战败也,悉起兵从之,大败赵氏。

  〔一〕鲍本閔王。正曰:事在齐宣十一年,魏惠后三年,赵肃侯十八年。公孙衍欲败从,田盼本非与谋\,故其闻衍之说,犹能以用兵难之。既而訹於其言,劝两君以听衍而身將齐、魏之兵,盖狃於战斗之习,墮衍计中,以成其欺,以败和好,快讎秦之欲,皆盼之为也。观马陵之役,魏客之言,张丑说楚之辞,知盼为邻国所畏,百姓所服。今以此事观之,盼亦优於勇而短於谋\者也。  〔二〕姚本曾添「有」字。鲍本无「有」字。○

  〔三〕姚本一作「君」。鲍本二士,衍、盼。

  〔四〕鲍本「犀首」二字不重。○补二字。  犀首见梁君犀首见梁君曰:「臣尽力竭知,欲以为王广土取尊名,田需〔一〕从中败君〔二〕,王又听之,是臣终无成功也。需亡,臣將侍;需侍,臣请亡。」王曰:「需,寡人之股掌〔三〕之臣也。为子之不便也,杀之亡之〔四〕,毋谓天下何,內之无若群臣何也〔五〕!今吾为子外之,令毋敢入〔六〕子之事。入子之事者,吾为子杀之亡之,胡〔七〕如?」犀首许诺。於是东见田婴,与之约结;召文子〔八〕而相之魏,身相於韩。〔九〕〔一〕姚本前作田繻,今直言需。

  〔二〕鲍本补曰:一本標「君」一作「臣」,又作「之」。札记今本「君」作「臣」。

  〔三〕鲍本犹股肱。

  〔四〕鲍本补曰:一本標云,有「外之」字。札记丕烈案:有者当是。此读「外之毋谓天下何」七字为一句,与下「內之」为对文,涉「今吾为子外之」而脱。  〔五〕鲍本內,谓亲之。称「群臣」,则衍与焉。正曰;言杀之亡之,天下之人与內之群臣,皆不以为然也。  〔六〕姚本入,犹与也。曾、刘无此注。

  〔七〕鲍本胡,犹何。

  〔八〕鲍本田文。  〔九〕姚本曾题,刘连。〔校一〕鲍本补曰:田文为魏相,盖犀首约结於婴,召其子而相之也。下章与此同。事宜在襄王时,非文奔魏相昭王事也。身相韩,衍欲相韩也。下言置田需以稽二人,则衍仍留魏矣。一本此下別为一章。〔校一〕曾巩本,另篇。刘敞本,此篇与下篇《苏代为田需说魏王》连篇,鲍本亦同。

  苏代为田需说魏王苏代为田需说魏王曰:「臣请问文之为〔一〕魏,孰与其为齐也?」王曰:「不如其为齐也。」「衍之为魏,孰与其为韩也〔二〕?」王曰:「不如其为韩也。」而〔三〕苏代曰:「衍將右韩而左魏,〔四〕文將右齐而左魏。二人者,將用王之国,举事於世,中道〔五〕而不可,王且无所闻之矣〔六〕。王之国虽渗〔七〕乐而从〔八〕之可也〔九〕。王不如舍〔一0〕需於侧,以稽二人者之所为。二人者曰:「需非吾人也〔一一〕,吾举事而不利於魏,需必挫我於王。」二人者必不敢有外心矣。二人者之所为之〔一二〕,利於魏与不利於魏,王厝〔一三〕需於侧以稽之,臣以为身利〔一四〕而〔一五〕便於事〔一六〕。」王曰:「善〔一七〕。」果厝需於侧。〔一八〕〔一〕姚本为,助也。曾、刘无此注。

  〔二〕鲍本衍,阴晋人,时属韩,故下苏代说昭鱼亦云。正曰:阴晋,魏地,衍实魏人,其善韩非以此。  〔三〕鲍本衍「而」字。

  〔四〕姚本右,近;左,远。曾、刘无此注。鲍本右,言助之力。正曰;时尚右,说见赵策。  〔五〕鲍本中道,犹中立也,言不能两全二国。

  〔六〕鲍本不闻所以救之。正曰:彼有外心,王不得而闻之。

  〔七〕鲍本言浸微浸弱,如漏器然。

  〔八〕姚本曾作「后」。

  〔九〕鲍本言如漏器,尚足乐,虽从二子可也。然从二子必亟亡,不得如是也。补曰:「渗乐」未详。札记丕烈案:此当作「操药」,形近之讹也。言国病甚。鲍所读非。

  〔一0〕鲍本舍,犹厝。

  〔一一〕鲍本需非二人之党。

  〔一二〕姚本刘去「之」。

  〔一三〕鲍本「厝」,「措」同。  〔一四〕姚本刘去「身利」字。鲍本身,王身。

  〔一五〕姚本一本无「而」字。

  〔一六〕鲍本「而」下有「国」字。○补曰:一本「而便於事」。又姚注云,刘去「身利」字,一无「而」字,似义长。  〔一七〕札记今本「善」误「然」。  〔一八〕鲍本彪谓:哀王於是有人君之言,不亡需是也。惜其不旋踵,需不入衍之事,苏代入之矣!待衍如是可也,如得贤而付之閫外,若此者不亦殆乎!正曰:魏王始听犀首而欲外田需,復因苏代而置需以稽二人。贤否之不知,用舍之不能,荧惑於游士之言,而拱手以听之,其孱昏甚矣!

  史举非犀首於王史举〔一〕非犀首於王。犀首欲穷之,谓张仪曰:「请令王让先生以国〔二〕,王为尧、舜矣;而先生弗受,亦许由也。衍请〔三〕因令王致万户邑於先生〔四〕。」张仪说,因令史举数见犀首。王闻之而弗任也〔五〕,史举不辞而去。〔六〕〔一〕鲍本即甘茂所事。

  〔二〕鲍本衍以此说仪,使之为己解举,故举后见之。

  〔三〕鲍本无「请」字。○  〔四〕鲍本弗受国,故致邑。  〔五〕鲍本任,犹信也。举既非之,而数见之,故王疑之。

  〔六〕鲍本补曰:据此,让国之说,不特鹿毛寿之愚燕噲也。此恐惠王时事。

  楚王攻梁南楚王〔一〕攻梁南,韩氏因围蔷〔二〕。成恢〔三〕为犀首谓韩王〔四〕曰:「疾攻蔷,楚师必进矣。魏不能支,交臂而听楚,韩氏必危,故王不如释蔷。魏无韩患,必与楚战,战而不胜,大梁不能守,而又况存蔷乎?若战而〔五〕胜,兵罢〔六〕敝,大王之攻蔷易矣。」〔七〕〔一〕鲍本怀。

  〔二〕姚本一本作「蔷」。鲍本「●」作「黄」。○下同。补曰:未详。一本作「蔷」。札记今本「●」作「蔷」。

  〔三〕鲍本魏人。  〔四〕鲍本襄。

  〔五〕姚本刘添「而」字。鲍本无「而」字。

  〔六〕鲍本罢,音疲。

  〔七〕鲍本正曰:此策时不可考。  魏惠王死魏惠王死,葬有日矣。天大雨雪,至於牛目〔一〕,坏城郭,且为栈道而葬。群臣多諫太子者,曰:「雪甚如此而丧行,民必甚病之。官费又恐不给,请弛期〔二〕更日。」太子曰:「为人子,而以民劳与官费用之故,而不行先王之丧,不义也〔三〕。子勿復言。」

  〔一〕鲍本驾车用牛,故以及其目为深候。

  〔二〕鲍本弛,解也。昔约今解。

  〔三〕姚本一本无「也」字。

  群臣皆不敢言,而以告犀首。犀首曰:「吾未有以言之也〔一〕,是其唯惠公〔二〕乎!请告惠公〔三〕。」

  〔一〕鲍本未得其说以说。

  〔二〕姚本一作薛公。旁出云,一本皆惠子。然其后与此本皆直言惠子,恐惠子者是。鲍本施也。

  〔三〕姚本一作「子」。

  惠公〔一〕曰:「诺。」驾而见太子曰:「葬有日矣。」太子曰:「然。」惠公曰:「昔王季歷葬於楚山〔二〕之〔三〕尾,欒(木改水)

  水啮其墓〔四〕,见棺之前和〔五〕。文王曰:「嘻!先君必欲一见群臣百姓也夫,故使欒(木改水)水见之。」於是出而为之张於朝〔六〕,百姓皆见之,三日而后更葬。此文王之义也。今葬有日矣,而雪甚,及牛目,难以行,太子为及日之故,得毋嫌於欲亟葬乎?愿太子更日。先王必欲少留而扶社稷、安黔首〔七〕也,故使雪甚。因弛期而更为〔八〕日,此文王之义也。若此而弗为,意者羞法文王乎?」太子曰:「甚善。敬弛期,更择日。」  〔一〕姚本一作「子」。

  〔二〕姚本续云:吕氏春秋作「惠公」、「涡山」。

  〔三〕姚本一本无「之」字。

  〔四〕姚本续云:后语作「蛮水」。注,盛弘之荆楚记曰,「宜都县有蛮水,即乌水也。今襄州南有乌水」。按,古公亶父以修德为百姓所附,遂杖策去之,与太姜踰梁山而止於岐山之阳。故诗曰,「率西水许,至于岐下。」是为太王。太王生季歷,季歷卒,葬鄠县之南,今之葬山名。而皇甫謐云,「楚山一名潏山,鄠县之南山也」。纵有楚山之名,不宜得蛮水所啮,虽惠子之书五车,未为稽古也。续云:欒(木改水),音鸞。说文云,漏流也,一曰渍也。墓为漏流所渍,故曰「欒(木改水)水啮其墓」,不必讥惠子也。鲍本补曰:吕氏春秋作「葬於涡水之尾」,后云「天故使明水见之」。初学记引一作「涡山」,论衡作「滑山」。札记丕烈案:「初学记引」四字乃吴氏自注语,吴本注中有注,今刻本多误,说已见齐策。

  〔五〕鲍本和,棺两头木。补曰:玉篇作「●」,胡戈、户臥二反;广韵作「●」,皆云棺头也。此作「和」,盖音通。

  〔六〕姚本后语,「张帐以朝」。鲍本无「於」字。○张幕帟如朝廷然。补曰:姚本「张於朝」注,后语,「张帐以朝」。按周礼,「掌次以待张事」。札记「於」,鲍本无。丕烈案:吕氏春秋、论衡作「张朝」。

  〔七〕鲍本秦称民「黔首」,非此时语也。正曰:礼祭义亦有「黔首」字,非始於秦。  〔八〕鲍本为,犹撰。正曰:下文有。

  惠子非徒行其说也,又令魏太子未葬其先王而因又〔一〕说文王之义。说文王之义以示天下,岂小功也哉!〔二〕

  〔一〕鲍本「因又」作「又因」。○札记丕烈案:吕氏春秋作「因有」。

  〔二〕鲍本补曰:雨,去声。「为之」、「为及」之「为」,去声。张,之亮反。

  五国伐秦五国伐秦〔一〕,无功而还。其后,齐欲伐宋,而秦禁之。齐令宋郭之秦,请合而以伐宋。秦王〔二〕许之。魏王畏齐、秦之合也,欲讲於秦。

  〔一〕鲍本成皋之役。此十年。  〔二〕鲍本昭。

  谓魏王曰:「秦王谓宋郭曰:「分宋之城,服宋之强者,六国也。乘宋之敝,而与王〔一〕爭得者,楚、魏也。请为王毋禁楚之伐魏也,而王独举宋。王之伐宋也,请刚柔而皆用之〔二〕。如宋者,欺之不为逆者〔三〕,杀之不为〔四〕讎者也。王无与之讲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