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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氏世范》 世范卷中 处己·人之所欲,应遵礼义

更新时间: 作者:袁采

  「原文」饮食,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求之,则为饕为馋;男女,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狎之,则为奸为淫;财物,人之所欲,而不可无也,非理得之,则为盗为贼。人惟纵欲,则争端起而狱讼兴。圣王虑其如此,故制为礼,以节人之饮食、男女;制为义,以限人之取与。

  君子于是三者,虽知可欲,而不敢轻形于言,况敢妄萌于心!小人反是。

  「译述」饮食是人的自然欲望,是不可缺少的,如果不合道理地去追求它,就是贪吃;男女之事是人的本能欲求,是不可缺少的,如果采用不合理的手段去满足需要,那就是奸淫;财物,谁都想获得,是不可缺少的,靠非法手段取得财物,就成了盗贼。人如果只求放纵自己的欲望,就会引起争端,并且免不了要打官司。古代圣王考虑到这些问题,因此制定了礼仪,以节制人的饮食和男女关系,制定了道义,以限制人对财物的获取。君子对于饮食,男女,财物这三样东西,虽然知道是自己所需要的,但是不敢表达出来,更何况是萌生妄想呢!小人正好和君子相反。  「评析」此则“礼义制欲之大闲”,就是说礼义是限制人的各种欲望的基本准则。作者承认“饮食”“男女”“财物”是人的基本欲求,就像古人说的“食色性也”。这些欲望对人的生存来说是不可缺少的,但如果放纵对欲望的追求,通过不合理的手段满足欲望,那就会做出非法的事来。封建社会是君主专制的社会,不像当今的法制社会,用各种法律来维护人与人之间的基本关系,保持社会的稳定。封建社会有一套适合于封建统治的礼义规范,用道德力量来限制人的行为。封建礼义就是封建社会人人都要遵守的行为规范。是社会的道德标准。人对各种欲望的满足都要符合这种规范,否则,就会受到谴责和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