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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谭随录》 卷一 小手

更新时间: 作者:闲斋氏

  舅氏海公为骁骑校,好道,自号捉心主人。居东直门外楼子庄,去城三四里许,常奉祀一狐,亲友求见者,主人先白狐。狐自壁窦中出一小手,与客把握,肥白软腻,如六七岁小儿,其谈论必因人而施,声如燕子。力求一见,终不许。或潜窥之,辄隐身壁角,让曰:“何故来此相嬲!欺我不敢打耶?”随有石如卵大,飞落窥者面旁,相去颧颊,间不容发。咸惊张失色,亟揖而谢之。

  一日,主人将往城湾习骑射,狐曰:“三日内勿往,往必有灾。”主人乃止。会军政在即,本参领先期较阅,主人不得已就之。驰骤间,马忽蹶堕,伤左腕,遂为废人,罢职家居。每至薪水不供,未免室人交谪。狐独慰之曰:“莫非数也,是正可以优游,何事怨怼?”室人迁怒曰:“无柴米,一日不得过,乌得不郁郁郁?”狐哂曰:“发福发财,会各有时,不能少待耶?我本欲报汝家数千金,以时未致,故不无少俟。今既不能耐,不得不躁为之。”  乃教主人购南铅数百金,纳入窦中。戒勿窥伺。由是每夜三更后,即闻房中风匣者,五更后始辍。七七日,呼主人至窦前,以白镪授之,翘边细丝,悉成纹宝。主人惊喜,男女六七人,往来取藏,竟夕始竭,权之得五千金。问狐此从何来,可以驻世否?狐曰:“我与君夙有缘,故用一施仙术,烧炼相赠,非齐奴物也,是非赝物,何不可驻世之有?君第用之无疑虑,我亦从此去矣。”主人切切挽留,不闻应答,久愈寂然,盖已逝矣。主人感其德,为主虔祀之。以金营运数年,财雄一乡,今渐衰矣。

  兰岩曰:

  此狐不可多得,非以其以财赠也。嘉其以义交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