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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三百五十

更新时间: 作者:李焘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七年十一月尽是年十二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三百五十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七年(甲子,1084)

  全  文

  十一月丁酉朔,詔筑诚\州上诚\、天村、大由三寨,从湖北鈐辖运\司请也。

  涇原路经略使卢秉言西贼\入静边寨,队將借职白玉、蕃部落军使李贵战死。詔录玉子一人、贵子二人。(新纪:夏人寇静边寨、队將白玉、李贵死之。旧纪不书。)

  又詔涇原、熙河兰会路「赏功宣告」入急递以往。

  戊戌,詔卢秉措置御贼\兵將有劳,降詔銟諭,赐带马及银绢五百。初,贼\遣黠酋仁多埚丁將举国入寇,秉团兵瓦亭,分遣彭孙、姚雄率师驻静边。俄报贼\犯熙河定西城,秉遽麾瓦亭全师,遣姚麟夜趋静边,且指贼\来路曰:「吾凌晨坐得捷报矣。」麟中夜至静边。黎明贼\至,惊曰:「王师天降也!」彭孙等遽击之,觽大溃,斩获甚觽,仁多埚丁死于阵。有识其衣服者,诸將请以闻,秉曰:「诸將上功多恨不实,吾可以疑似要赏耶!」既而牒者言,所杀真仁多埚丁也。(通略:蔡絛丛谈曰:「嘉勒氏盗有青唐,自董□死,其子弱,髃下爭强,遂大为边患。」)上遣中贵人取所获器甲以献【一】。(此据卢秉传。然秉乙未日奏杀贼\首领仁多埚丁,称彭孙、郭振措置精审,姚麟等虽不见贼\,总兵张大声援,而本传乃以杀仁多埚丁为姚麟等功,恐误也。今改修云姚麟中夜至边,黎明彭孙等遽击贼\,庶于乙未所奏不相抵梧。奏状要可信也,更须考详。)

  己亥,著作佐郎邢恕言:「官制:史馆掌修撰国史、实录之事,其属有日历所。比废编修院归史馆,又崇文院未罢日,史馆有主判官,昨以官制罢主判,则掌国史、实录、修纂日历、诸司关报、时政记鎫归祕书省国史案,长、贰、丞与著作同领签书,即难別有日历所。乞诸司关报但称祕书省勘会【二】,日历长、贰、丞不与修纂,时政记、起居注並於著作所开拆,入库封锁。」詔自今后诸司关报文字並称祕书省国史案【三】,时政记、日历事非编修官不与。

  詔陕西、河东诸路:西贼\举国入寇一路,如昨犯兰州之北,方得关报余路牵制,不须豫差定军马常在极边;其余抄略,止依例互相关报。

  詔:「增差广南东路鈐辖张整为广西鈐辖,驻桂州。其广西上供钱,禁军闕额钱米,並令桩留。其常平免役□剩,经略司和糴、度僧牒钱,缓急並奏听支用。」从知桂州苗时中请也。(十二月六日。)  庚子,枢密院言:「准朝旨:涇原路差赴城、寨、堡、镇防秋卒,比之诸路早发,並与特支,其常例差发者不给。涇原路经略司误比类该说,不尽指挥给渭州防秋府界第四將。」詔转运\司劾罪,已支钱更不拘收,勒干系人均备。后经略使卢秉言误给钱乞独坐罪。詔秉罚铜二十斤,劾俸罪均备指挥不行【四】。(十月三日可考。)

  辛丑,詔:「承务郎及使臣以上致仕,尝以战功迁官者,俸钱、衣並全给;余歷任无公私罪事理重及赃罪,给半;因过犯若老病体量致仕者不给;非战功而功状显著者奏裁。」(旧纪书:詔致仕官俸,有战功者全给,无赃罪、公私罪重者给半,绩效尤异,虽非战功奏裁。新纪不书。)

  尚书省言:「大理寺断潞州民王德与弟亮妇程奸,造意与程谋\杀亮死。程案问从故杀处死,德减死流二千里刺配。按王德不应用程为首减等。」詔大理寺断官罚铜十斤,余干系官各八斤,刑部干系官吏各六斤。  壬寅,管勾熙河兰会经略司机宜文字穆衍言:夏人入朝,乞杀礼待之,使董□无校量轻重之別。不报。(穆衍,河中人,绍圣二年十二月有传。)

  提点江浙等路坑冶铸钱胡宗师言:「信州铅山县铜坑发,已置场冶,乞借江东提举司钱三十万緡,以铸新钱,息二分还。福建、二浙有铜坑处准此。」户部言宗师言皆可推行,詔借江东提举司钱十五万緡,以所铸钱还,所乞福建、二浙借钱不行。(朱本削去。)  甲辰,詔使高丽两番,都辖以下,涉海有劳,各迁一资。

  中书省言闻开封府大理寺禁系甚多。詔令刑察御史与刑部郎中速往点检,趣结绝。  河东经略使吕惠卿言:「马数倍少,若依旧条,买不入,望许河外诸將下马比旧等尺短五分以下堪被甲者结价填闕,候事平依旧条。」从之。

  熙河兰会路制置司言:「昨西贼\犯定西城,两监押并熨斗平侍禁阎佶將护人马照应【五】,內伤中获级及战死禁军等百九人,已赏三十人,乞推恩;內定西城监押李中、寇士元不审贼\势斗敌,损折人马,又缘皆见敌死战,又有斩获,乞以功补过。」並从之。

  夏国主秉常遣謨固咩迷乞遇齎表入贡【六】,其表曰:秉常輒罄丹衷,仰尘渊听,不避再三之干□,贵图溥率之和平。况夏国累得西蕃木征王子差人齎到文字,称南朝与夏国交战岁久,生灵受苦,欲擬说话,却今两下依旧通和。缘夏国先曾奏请所侵过疆土,朝廷不从,以此未便轻许。於七月內再有西蕃人使散巴昌郡、丹星等到夏国称,兼得南朝言语,许令夏国计会,令但差使臣齎计会表状,西蕃国自差人赴南朝前去。窃念臣自歷世以来,贡奉朝廷,无所亏怠;至於近岁,尤甚欢和。不意憸人诬间,朝廷特起大兵,诸路见討,侵夺却疆土城寨;自此搆怨【七】,岁致交兵。今朝廷示以大义,特赐还夏国疆土城寨,伏望皇帝陛下开日月之明,扩天地之造,俾还疆土,通遐域之贡输;用息干戈,庶生民之康泰。儻垂开许,別效忠勤。」上即录本以付李宪。仍詔宪,详其来文,乃不移前请,兼言董□使人招徠,及妄言朝命许其通使之意,与阿里骨期望本情,大段草略不同,可因其使来,详开諭之。(朱本增入,新本削去。)

  乙巳,著作佐郎邢恕守职方员外郎。(特书此,为十二月戊辰蔡確事。)

  刑部言:「知汝州中大夫蒲宗孟已满一期。宗孟前执政,未敢准待制以上条检举。」詔自今执政官罢黜及期,中书省检举取旨。

  詔每岁赐钱二百万緡,付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充经费。

  丁未,宝文阁待制、权知开封府蹇周辅试中书舍人。周辅治开封府数月,中丞黄履言周辅揽权归己,留事不决,非剧烦之才【八】故丑j。

  中书舍人蔡京为龙图阁待制,权知开封府。  詔应武举及试出身【九】,並依进士试大义一场,第一等取四通,第二等取三通,第三等取二通,並为中格。从司业翟思、朱服所定也。

  宣德郎、太学博士邵材为监察御史。材,宜兴人。上临朝甚肃,初赐对者,往往震慑,不称旨。材入见延和殿,雍容占奏,因曰:「去岁郊祀【一○】,臣以太学博士陪祀事,陛下至太庙及圜丘执礼甚严。陛下临天下將二十年,而秉心愈小,事天地宗庙愈恭,此盛德也。然成天下之大业【一一】,亦在於持久不倦耳。」上首肯之。(崇寧四年闰二月有材传,此据传增入。)

  河东经略使吕惠卿言:「近支末盐钱十三万緡【一二】,赴本路糴买。復准户部符给钱银、绸绢钞入中不行,乞於在京桩管见钱,从本司出钱糴买。或令人入便,其户部钞见在本司。」而河东转运\副使孙览亦言:「本司科秋税粮草,经略司令民折纳钱,如朝旨许理经略司以支移粮草折纳,即乞令经略司一面管认应付本司支移年计粮草。」詔並依惠卿所请,已出钞令户部收毁,其经略司所纳转运\司支移年计粮草,本司依数管认应付,余令转运\司计置。  戊申,广南东路转运\副使高鎛言:「本路卖盐场务多亏欠,欲依六路盐法,就差逐州管勾官为盐官,考校功过赏罚。乞令提点刑狱兼提举盐事。」从之。  己酉,中大夫、知汝州蒲宗孟为资政殿学士、知亳州。

  辛亥,冬至,不视朝。

  乙卯,太白昼见。(两纪並书。)

  资政殿大学士降授正议大夫吕公著復光禄大夫。公著先坐知定州日违法差禁军防送罪人降官,满一期也。  礼部乞诸州不置学官处,委转运\司选官,及生员多可置教授,申本部下国子监审察。从之。  丁巳,宝文阁待制蹇周辅试刑部侍郎。周辅以衰耄废学,免中书舍人,故有是命。

  如京副使姚雄为庄宅副使,內殿崇班姚古为供备库副使兼閤门通事舍人,西头供奉官姚评转一官,减磨勘二年,为閤门祗候;东头供奉官彭孝义为西京左藏库副使,內殿崇班孙文显、东头供奉官李贇、左侍禁彭杰並为內殿承制;余迁官减磨勘年有差,凡四百九人,內诸军以功次赐绢。卢秉第上西贼\入静边寨杂功也。

  中书省言:「元丰二年,提举茶场李稷以息税五十万緡为额,后陆师閔奏,自立额后,连岁增羡,迄今七年【一三】以百万緡为额,未知虚实。」詔榷茶司具自二年立额后,至六年所收息税有无增剩及支费数以闻。本司具数上,乃下刑部驱磨。其旧封桩及见在钱,並令交割与陕西逐路常平司封桩。

  大理寺上太府少卿□安持诬奏宰臣蔡確弟硕令干吏张庆承认赊欠官钱人朱申罗钱未纳案。安持应私罪徒二年。蔡確言:「安持本缘臣家事,乞特□赦。」詔安持免勒停,增差监曹州酒务。(御集载此事差详,今附见。军器少监蔡硕奏:曾令本家宣借张庆买罗计价二百贯,约今年正月还,未还,准抵当所公文称,其钱合赴官送纳。臣已令张庆齎钱送纳了当,却准太府寺差人捉领张庆与元卖罗人一处禁勘。伏缘太府少卿□安持,昨为相州公事,係臣兄根治,安持所坐尤重。卖罗人合催纳官钱甚多,何独於臣乃要根鞫?欲望送不干碍官司尽理根究。御批:宜令开封府审行根究,如所欠钱委已送纳了足,其太府寺勾到剩员张庆,即画时簄放,仍契勘本司同犯上件所欠官钱人,如不曾,勾勘本寺官吏用情违法状闻奏。元丰七年九月十七日下。)

  京东路都转运\使□居厚奏:「元丰七年分支过盐息钱一十五万贯九百八十三文,买到绢一十三万六千六百六匹,起赴泽州保甲司交纳外,欲乞今后每年酌中认绢一十三万匹为额,以盐息钱从本司计置,及依已得朝旨兑到转运\、提刑、提举司管诸般绢帛,展限一月到泽州,余並依元降指挥。」詔所乞展限不行,余依奏。(实录甚略,今用密记。)  己未,涇原路经略安抚使、知渭州卢秉,以父老乞浙西一郡。上批:「秉久官塞上,甚得静重制贼\方略,昨静边之捷,多有经画【一四】。」降詔不允。

  秦凤路经略司言:「吕温卿乞本州鸡川寨外置水寨。今相度,若就下修筑【一五】,增置楼櫓、防守人兵器具,遇贼\围闭,外乘高险,下瞰水寨,不利守御,欲止开水渠,引水入城,凿池贮之,省功而可守。」从之。

  辛酉,木工杨琪为三班借职,以修大相国寺西浮图及延春阁毕功。琪,琰之弟也。(朱本签贴云:「补一借职,法不当书,前史官书此,意在谤訕,遂削去。」今从新本。绍圣元年六月壬辰,蔡卞云云,可考。)

  涇原路总管姚麟乞特给公使钱。詔如更有边事出入,给千緡。  詔河北、河东、陕西路见在粮草,每季於次季孟月具约支年月数上户部。

  壬戌,詔新除吏部侍郎领左选熊本与吏部侍郎领右选陈安石两易其职。以本目疾,引见选人不能读奏也。

  仓部郎中韩正彦言,河北、河东各止有铜钱一监,乞两路各增置一监,岁铸折二钱各十万緡封桩。詔转运\司相度以闻。转运\司言其不便,遂寢之。

  癸亥,詔:「太原府封桩二十將器甲什物,未有官专提举,致经略司时有假借出入。宜差提点刑狱官提举,即非奉朝命支借者,依擅支封桩钱物法。」

  京西转运\司言:「每岁於京西河阳差刈芟梢草夫,纳免夫钱应副洛口买梢草。南路八州【一六】,隨、唐,房州【一七】旧不差夫,金、均、郢、襄州丁多夫少,欲敷纳免夫钱於河北州、军兑还。」从之。

  甲子,蕃官供备库使兴迈、朗额依並为西京左藏库副使、河东第三將,以出界遇敌获级也。

  乙丑,以供备库使颖沁萨勒为皇城使,文思副使结博约特为西左藏库副使,韩绪、坚多克並为皇城副使,西头供奉官遵博纳芝为內殿承制,以贼\入定西城,颖沁萨勒等清野力战,坚多克战重伤故也【一八】。

  十二月丙寅朔,分命辅臣祈雪。

  三班奉职李概贷死,免除名,追二官勒停【一九】,坐殴盗囐递卒死。大理寺当概公罪绞,特贷之。詔应台察事已奏,虽经恩不原。

  丁卯,环庆路经略司言,蕃官朗布以功迁四官,乞换本族巡检。詔朗布为本族巡检,当一资,余依格推赏。  戊辰,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太中大夫、提举崇福宫司马光为资政殿学士,降詔銟諭,赐银、绢、衣带、马;奉议郎范祖禹为祕书省正字;並以修资治通鑑书成也。资治通鑑自治平三年置局,光乞以韶州翁源县令刘恕、將作监主簿赵君锡同修。君锡以父丧不赴,太常博士国子监直讲刘攽代之。攽在局五年,通判泰州【二○】,知资州龙水县范祖禹代之。每修一代史毕,上之,至是上五代纪三十卷,总二百九十四卷,目录、考异各三十卷。时攽出监衡州盐酒务而恕已前卒。上諭辅臣曰:「前代未尝有此书,过荀悦汉纪远矣。」辅臣请观之,遂命付三省,仍令速进入。

  初,元丰五年,將行官制,上於禁中自为图,帖定未出,先谓辅臣曰:「官制將行,欲取新旧人两用之。」又曰:「御史大夫非司马光不可。」蔡確进曰:「国是方定,愿少迟之。」王珪亦助確,乃已。及除光第四任提举崇福宫,詔满三十个月,即不候替人,发来赴闕,(「不候替人,发来赴闕」,此据光乞留台状。)盖將復用光也。

  是岁,秋宴,上感疾,始有建储意。又谓辅臣曰:「来春建储,其以司马光及吕公著为师保。」(此据邵伯温元祐辨诬。及吕大防所为吕公著墓碑,大防止称公著,不及光。当考。)蔡確知光必復用,欲自託於光,乃谓职方员外郎邢恕曰:「上以君实为资政殿学士,异礼也。君实好辞官,確晚进,不敢通书,和叔门下士,宜以书言不可辞之故。」恕但与光之子康书,致確语,康以白光,光笑而不答,亦再辞而后受之。(此亦据邵伯温辨诬。恕除职方在十一月乙巳,新纪特书,戊辰,司马光上资治通鑑。吕本中杂说:元丰中,□充既相,復召邢恕为馆职。恕復为校书,在熙寧十年三月。元丰初,为馆阁校勘,四年八月兼史馆检討,五年四月为校书郎,七年五月为小著,十一月为职方。充去位,蔡確颇喜,恕因乘间说確曰:「天下士人所以屈节降志以干权贵者,相公以为何求也?」確曰:「此无他,为欲富贵尔。」恕曰:「相公之言,尽得天下士人情实矣。然有富贵已得,名位已极,而犹不改前日所为者何也?」確知恕言中己,因曰:「此確所不识也。」恕曰:「富贵已得,名位已极,而犹不改前日所为者,恕以为此乃愚人习常安故,无远志而然耳。使明智者当此,则必有以善其后矣。恕窃以为相公自徒步结人主,取宰相,固有不尽合天下公论者。然今名位已极,富贵已久,而犹不尽改前日施设,以相公明智如此,而习於常人之情,恕也疑之。」確徐曰:「奈何?」恕曰:「名位已极,富贵已久,世人之情所深望者,欲其位之益安,誉之益崇,为长久之计耳。若以今日施设,而求位之益安,誉之益崇,犹倒行却走而及前景也。其不曳地而死者,幸也。」確曰:「子將何以教我,愿卒受命。」恕曰:「自熙寧以来,改法更制,不合人心者甚觽,而所用於时者,皆一切小人也。而相公欲望以此等人行今日之政,望位之益安,誉之益崇,难矣!夫难得而易失者,时也;自古圣贤才智所望而不可得者【二一】,权也。今相公既有时与权矣,何不乘此势,稍收用旧人及更改政事之甚不便者,以合人心而固公位乎?何为汲汲而但隨觽人已也?」確曰「善。」於是与恕情分日篤,有意改更政事,收用旧人矣。及神宗升遐,宣仁听政,锐意改作,而恕助確,犹欲渐渐改更,乞元丰旧人不可多逐,由此邪正遂分。元丰末,刘挚、梁燾、孙觉、李常以次收用,皆恕劝確为此。刘挚,元丰六年四月二十四日以右司郎中冲替,八年四月十四日自滑州召为吏部郎中。梁燾,元丰八年四月十四日自京西北路提刑召为工部郎中。孙觉,元丰六年六月自南京【二二】留守召为太常少卿。李常,元丰五年四月自淮西提刑召为太常少卿,六年六月,迁礼部侍郎。)

  吏部言,故参知政事陈彭年孙喜昌与弟素各乞祖绘像恩。喜昌坐盗发彭年塚,杖脊刺配。詔推恩其弟素。

  己巳,詔自今祠官致斋,非行事官不通謁。(前因黄履申请,已有此禁,当考。)

  庚午,皇第十二子似为集庆军节度使、和国公。(新纪不书节度使。)

  辛未,詔来年正月上辛祈谷,罢庚子紫宸殿燕。(治平二年可考。)  夔州路转运\判官宋构言,本路盐井未尝榷课,利不均及,乞榷买达州茶,许商人出引行梓州路。詔转运\及榷茶司详度。(朱史签贴云元祐元年,逐司相度到別无利息,进呈讫不行,合刪去。今復存之。)

  詔闻新广西鈐辖张整驭军太急,委知桂州苗时中觉察,无致生事。(十一月初三日。)

  枢密院言,西贼\近寇诸路,方戒严时,虑边民私博易,或漏边机。詔陕西、河东经略司严加约束。

  手詔李宪:「得来奏,以河北贼\聚,有利可乘,欲量发兵马討袭事。將帅能尔,朕復何忧?贼\之灭亡,想无日矣。披阅再三,不忘嘉叹【二三】。惟更加详审布置,但举无虚发,大歼丑类,俾汉威远畅,羌人震叠,乃所望也。其骑兵须用二万以上,步人称是,仍作家计,勿得远行,但使劲骑四散,取利抄掠,或选健將部而东上,逼贼\梟巢,使上下震恐奔骇【二四】,则不世之功【二五】,庶几可立矣!今制狱虽未结案,其犯者,朝廷必止於凭律用法,不至於异常加典,尔宜安心展布四体经营。缘今来所为,至重至大,非平常边事之比,其审念之!敬之重之,勿亏损前绩,启侮羌人。」(朱本增入,新本削去。墨本书:御史台制勘公事所言:李宪三问不承,即乞追摄。詔用觽证结案。朱本削去,新本復存之。今依朱本移入断罪处。)

  又詔许四选命官通算学者,依参选人赴吏部就试,合格人,上等除博士,中、下等为学諭。(元祐元年六月二十八日,罢算学。)

  癸酉,中散大夫、前成都府路转运\使李之纯为右司郎中。之纯在蜀三任,至是代还,上劳之曰:「远方不欲数易大吏,剑外边夷安静,年谷屡丰【二六】,始见朝廷绥远之意也【二七】。」因有是命。  御史翟思言,乞自今在京发解礼部试进士,据入试人数,以解额隨所治经十分数均取,有余不足相补,各无过三分。从之。

  甲戌,詔陕西买马隶经制熙河兰会路边防财用司。

  通直郎李孝谨贷死除名,配南雄州牢城,免决刺。坐前知齐州禹城县受金钱,大理寺当孝谨罪绞,特贷之。

  丁丑,权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范峋言:「前此三年,本司岁计,乞朝廷特赐,及借支钱四十万緡才以充用。今诸县夏秋所收颇有足额,比旧增六十余万,乞以所余二十万緡佐他司之用。」詔予熙河兰会路修汝遮城,令户部印给公据,经制司召人入便。又乞再展限一年带纳诸积欠税课。从之。  戊寅,同管勾京西路保马吕公雅言:「有官之家,守官在外,止出助钱,不均,乞令养马。兵部欲令有同居亲属自佃田产者,依余户养马。」从之。

  庚辰,分命辅臣谢雪。

  詔户部尚书王存、侍郎杨汲各展磨勘二年,郎中晁端彦展三年。坐言乞復铜禁,不知增钱监用铜多也。(此事当考,实录殊不了了。)

  辛巳,詔朝廷封桩钱物,令尚书省岁终具旁通册进入。

  詔诸军虽非出戍,因差使不宿於家,其妻犯奸,许邻人告。司立限移於帅臣所在及边要州封桩。

  董□、阿里骨差首领齎蕃字并捉到夏国蕃部二人至熙州。詔蕃部依蕃丁例刺配。

  湖南北、福建路本城所乞买铜及制造火珠二枚。从之。(此据御集。)

  壬午,龙图阁直学士曾布为翰林学士,布方免丧也。

  詔黎、茂、威【二八】三州知州,委鈐辖转运\使,依选格奉差。又詔川峡四路诸州录事、司理参军,毋得並差川人。皆从前成都府转运\使李之纯请也。

  癸未,董□进奉大首领萨卜赛死於都亭驛。詔賻绢百匹,仍与朝辞例物,附给其家。

  丁亥,礼部言:「钱勰等昨在高丽国闻女真四十余人在彼,尝密諭泉州商人郭敌往招诱首领,令入贡及与中国贸易。仍諭敌:如得女真语言,即至明州知州马珫处传达。乞下珫候招诱到女真言语,即具以闻。」詔从之。其后女真卒不至。

  戊子,河东缘边安抚使言,奉詔冲注损界壕处计置北界官司同开修,勘会代州缘边诸寨,先开立壕候界至甚明,欲应诸寨界壕有冲注填淤处,乞並候北人先计会即施行。从之。

  殿中侍御史蹇序辰为右司諫。  己丑,朝散郎钱勰言:「奉使高丽,蒙赐金带,元不奉指挥,许使回仍旧服用,而閤门称曾经恩赐,须合改换。勰以朝廷章服自有品秩,不敢苟紊官制。」又起居郎杨景略言蒙改紫章服及赐犀带,臣未敢擅易。詔並依品秩。

  瀘南缘边安抚司言新收生界八姓罗始党一带,宋、纳两江夷族,愿依七姓团结为义军,乞刺字支例物。从之。(元丰六年八月二十二日,敕瀘州诸监寨子弟,依朝旨合编排入保甲拘管。元丰七年八月十六日枢密院札子:安抚司奏:「八姓夷觽,愿依七姓十九姓等夷人例,团结充义军。」奉圣旨宜依所奏。元丰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敕安抚司奏,勾到罗始党生界八姓等,各愿团结编排,都共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人【二九】,並隨夷情团结为三十一指挥,罗始党生界八姓团结为八指挥,乞以归化义军为名。都党十九族团为八指挥,乞以顺化义军为名。长寧管下山前后九州等,团为十五指挥,乞以怀化义军为名。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庚寅,詔门下、中书外省官同举言事御史二员。

  河北西路提举常平胡僧孺冲替,坐前任陕西转运\司勾当公事奸杂户也。  詔诸路:「官司仓库不可专行【三○】,及无法式,並申所属寺监;寺监不可专行,申尚书本部;本部不可专行,上都省。若直被朝旨应覆奏者,依本条。」(元祐元年九月二十八日,王存云云。)

  辛卯,辽主遣永州观察使耶律襄,太常少卿、史馆修撰贾师训,来贺正旦。

  壬辰,詔保甲愿卖所赏银盂曂入官者,听保甲司买。

  开封府界、河东路於禁军闕额钱內借支【三一】,河北路於常平仓借支,各七万緡。

  癸巳,詔请给毋得於三路勘请。  废通远军来远寨。  是岁,宗室子赐名授官者四十九人,断大辟二千三百六十五人,天下免役计緡钱一千八百七十二万九千三百,场务钱五百五万九十,谷帛石匹九十七万六千六百五十七。(食货志第二卷,元丰七年事。)凡天下禁军之籍,熙寧五十六万八千六百八十八人,元丰六十一万二千二百四十三人,(此据兵志首篇。志又云:总治平之兵一百十六万二千,而禁军步骑六十六万三千【三二】。已附治平四年八月二十二日,须更考详。盖元丰视熙寧则增四万三千五百五十五人【三三】,视治平则减五万七百五十七人。)而厢军视祖宗时数益觽云。(此据兵志刪修。熙寧四年十二月十六日附载天下厢军马步指挥凡八百四十人【三四】,其为兵凡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而府界诸司或因事招募之类不与焉。此熙寧四年数也,未见元丰实数。按:治平兵数总一厢十六万二千,除禁兵六十六万三千外,厢兵凡四十九万九千,而熙寧四年总厢兵数乃止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视治平几减二十七万,虽熙寧四年府界诸司所招募不在其数,又恐所招募数亦不至一倍有余,疑熙寧四年十二月所载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或有差错【三五】,不然,治平四年八月所载一百十六万二千亦未审也。然两朝兵志所载兵数亦与此同,当別攷详。又据两朝兵志:景祐中,本城兵四十三万八千,逮治平三年乃五十万矣。此合参攷。或熙寧四年十二月所载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止是改立新额,人数又在外也。须通前后细攷之。又按:本志厢军八百四十指挥,每指挥不过五百人。今且以五百人为率,亦合计四十二万人,不应只有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人。然以本志诸路分数计之,即与总数不差,未审何故?又恐旧额兵数有不废者,其数亦不应与新额相倍,虽府界诸司招募数或可并入此数,即此两朝志所称五十万数,犹不及焉。不应即称视祖宗时数益觽也。旧额不废今具此。河北路四指挥:桥道、壮城、牢城、马监。河东路五指挥:本城、牢城、壮城、杂攒、作院工匠。陕西路九指挥:开山、关河、司牧、省作院、牢城、壮城、马监、色役、咸阳桥道。京东路四指挥:壮城、马监、装卸、牢城。京西路一十一指挥:桥道、开道、步驛、会通桥道、採造、牢城、壮城、马监、三水磨、东西八作、薼务【三六】。淮南路一十二指挥:桥道、水运\、梢工都、装发、防戍、水军桥道、车军、盐车【三七】、新招梢工、拔头水军【三八】、牢城、剩员直。两浙路一十指挥:水军、船坊、船务、车军、採造、楼店务、江桥院、碇手【三九】、堰军、新务【四○】。江南路一十四指挥:水军、裏运\、贡运\【四一】、水运\、梢工都、造船军匠、步驛、牢城、壮城、下卸钱监、铁木匠营、酒务营、竹匠营、酒务杂役。荆湖路五指挥:步驛、水运\、船坊、渡船都、清须务【四二】、船坊铁作。广南路【四三】六指挥:步驛、造船场、驾网水军【四四】、城面、递角□【四五】、运\锡。四川路四指挥:桥道、桥阁、防河【四六】罗城、牢城。以上一十一路,计八十四指挥,係旧军额不废者。併改新额:河北曰崇胜,为一百十二指挥,河东雄猛五十二,陕西保寧一百十一,京东奉化五十四,京西劲武四十五,淮南寧淮一百二,两浙崇节五十一,江南暛勇五十三,荆湖宣节四十四【四七】,福建保节三十三,广南清化【四八】八十二,四川路克寧一百十一。总天下指挥,凡八百五十。其为兵凡二十二万七千六百二十七人,而府界及诸司,或因事募兵之类,不与焉。)

  注  释

  【一】取所获器甲以献「器甲」原作「衣甲」,据阁本及宋史卷三三一卢秉传改。

  【二】但称祕书省勘会「勘」上原衍「中书」二字,据宋会要运\历一之一六刪。

  【三】詔自今后诸司关报文字並称祕书省国史案「詔」、「后」、「案」三字原脱,据同上书补。  【四】劾俸罪均备指挥不行阁本「罪」上无「俸」字。

  【五】熨斗平侍禁阎佶將护人马照应「平」字原脱,据阁本及宋史卷八七地理志、宋会要方域八之二八、西夏书事卷二六补。又「护」原作「获」,据阁本改。

  【六】夏国主秉常遣謨固咩迷乞遇齎表入贡按宋史卷四八六夏国传、西夏书事卷二六、西夏纪事本末卷二六记此事俱在「元丰六年闰六月」;而宋史卷一六神宗纪是年闰六月,亦有「夏主秉常请修贡,许之,詔陕西、河东毋輒出兵」之语,疑本条所记有误。

  【七】自此搆怨「搆」原作「称」,据上引西夏书事、西夏纪事本末改。  【八】非剧烦之才「剧烦」,阁本、活字本俱作「剸烦」。

  【九】詔应武举及试出身「出身」,同上书俱作「出官」。

  【一○】郊祀原作「郊祝」,据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八一神宗皇帝圣德改。

  【一一】成天下之大业「成」原作「乘」,据阁本及上引长编纪事本末改。

  【一二】十三万緡阁本「十三」作「三十」。

  【一三】迄今七年阁本、活字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七六李稷等措置川茶同,宋会要食货三○之二四作「迄自七年」。

  【一四】多有经画阁本作「多其经画」。

  【一五】若就下修筑「下」原作「不」,据阁本改。  【一六】八州下文仅列七州,据宋史卷八五地理志及九域志卷一,京西南路八州为襄、邓、隨、金、房、均、郢、唐州。  【一七】隨唐房州「唐」原作「房」,据阁本及上引宋史地理志、九域志改。  【一八】战重伤故也阁本「重」上无「战」字。  【一九】追二官勒停原作「勒倚」,据阁本改。

  【二○】泰州原作「秦州」,据宋史卷三一九、东都事略卷七六刘攽传及东坡集送刘攽倅海陵诗改。

  【二一】才智所望而不可得者阁本「所」上有「之」字,于文为顺。

  【二二】南京原作「京南」,按东都事略卷九二及宋史卷三一孙觉传俱云:「知应天府,入为太常卿。」又按宋史卷八五地理志、九域志卷一:「应天府,大中祥符七年建为南京。」此处「京南」,乃係倒文,现予乙正。

  【二三】不忘嘉叹「叹」原作「欢」,据阁本改。

  【二四】使上下震恐奔骇「奔骇」,阁本作「骇奔」。

  【二五】不世之功「不」,阁本作「百」。

  【二六】年谷屡丰「屡」原作「履」,据阁本及宋史卷三四四李之纯传改。  【二七】始见朝廷绥远之意也「始见」,阁本作「斯见」,宋史卷三四四李之纯传作「以彰」。  【二八】威原作「葳」,据阁本、宋史卷八九地理志及九域志卷七改。

  【二九】一万六千六百六十人「六千」,阁本及宋史卷一九一兵志均作「五千」。

  【三○】官司仓库不可专行「专」原作「转」,据阁本、宋会要职官五六之一四及下文改。

  【三一】借支原作「借欠」,据阁本及下文「河北路于常平仓借支」句改。

  【三二】而禁军步骑六十六万三千「而」原作「两」,据宋史卷一八七兵志、通考卷一五二兵考四及玉海卷一三九改。

  【三三】四万三千五百五十五人「五十」下原脱「五」字,据阁本补。

  【三四】八百四十人「四」下原脱「十」字,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九兵志、本书卷二二八熙寧四年十二月丙寅条补。

  【三五】或有差错「或」原作「若」,据阁本改。

  【三六】薼务宋史卷一八九兵志京西路无「薼务」二字。

  【三七】盐车原作「监军」。按同上书,盐车自建隆以来即已建立,驻地在淮南路泰、真州,熙寧以后驻地未变。「监军」当为「盐车」之误,现据改。  【三八】拔头水军「拔」原作「枝」,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九兵志改。

  【三九】碇手上引宋史两浙路无「碇手」二字。

  【四○】新务上引宋史两浙路无「新务」二字。

  【四一】贡运\「运\」原作「军」,据宋史卷一八九兵志改。  【四二】清须务阁本作「清酒务」,上引宋史作「清务」。

  【四三】广南路「南」原作「西」,据阁本及上引宋史改。

  【四四】驾网水军上引宋史作「驾纲水军」。  【四五】递角□「□」原作「城」,据阁本及宋史卷一八九兵志改。

  【四六】防河「防」原作「方」,据同上书改。

  【四七】四十四原作「四十三」,据同上书改。  【四八】清化原作「清北」,据上引宋史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