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二百九十二
起讫时间 起神宗元丰元年九月尽其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二百九十二 帝 号 宋神宗
年 号 元丰元年(戊午,1078) 全 文
九月壬申朔,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李稷言:「近者,蒲宗閔乞於凤翔府民间买盐,限一万席,运\转钱本入川中市易,迟疾不同,难足此数。乞令本司如商人例,买盐入川,变易本钱,岁无过万席。」从之,仍不得令州县出卖及有抑配。
以知江寧府吕嘉问知润州。江南东路转运\司言,嘉问违法不公,乞移一郡,所贵易以根究,故有是命。於是嘉问亦言,欲案治都大巡检杨中庸等罪,而转运\司輒諭令自陈首,乞差不干碍官吏推治,詔並送转运\司。嘉问以熙寧十年十月二十一日知江寧。 陕西都转运\司言,秦凤等路缘边糴场,积欠商人入中粮草钱五十九万緡。詔三司特於年额外,给盐钞三十万緡,以资次先后均二年印给。
詔:「诸路上供金银钱帛应副內藏库者,委提刑司督之;若三司、发运\转运\司擅折变、那移、截留致亏本库年额者,徒二年。」
癸酉,交阯贡方物。两纪附年末。
甲戌,詔自今科场奏所试策问,並具撰人职位、姓名。先是,上以別头试官撰奏策问,辞意有不当者,莫知撰人为谁,故有是詔。
枢密院请非在京及將下禁军指挥旗头外,马步军並以十分为率,马军一分习枪刀,余习弓;步军二分习弓,二分习枪刀,余习弩;开封府界、京东西五路三百料钱军分,除已习枪刀外,见射第一等弓者,为弓箭手,余并新招刺人並为弩手。从之。兵志元丰元年詔,在京及將下禁军,以十分为率,马军一分习枪刀,余习弓;步军二分习弓,二分习枪刀,余习弩;五路军士受奉三百者,除已习枪刀外,见射第一等弓者,为弓箭手,余并新募兵並为弩手。
乙亥,詔:「管勾广西常平等事刘谊,根磨点检广西转运\司及提举两浙常平事范珣,会计安南军事实费、见管不同因依,并具逐色桩管所在;內在边远无守备处,並移近裏州;有不堪存留者,可即货易之;其军器即擘划拘收;其余路分,亦移牒取索勘会以闻。」
都提举市易司言,欲以市易务上界见欠內藏库盐引钱一百万緡,候本务补满本钱日,依朝旨作二年还足。詔许自来年为始。
丙子,詔江南东路转运\、提点刑狱司同劾江寧府违法官吏以闻,其推官王觉、左司理参军关达仍先次冲替。先是,止令转运\司按举,而吕嘉问继有论列,故令別司兼治之。
丁丑,詔州县官吏毋得迎送过客,即泛遣使命及太中大夫、观察使以上听如故。
又詔都水监相度沿河榆柳,令地分使臣兼管剥机,及委都大官提举,具利害以闻。
赐刑部郎中、都提举市易王居卿紫章服。
刪定在京当直所修成敕式三卷,乞以元丰新定在京人从敕式为目颁降。从之。
戊寅,詔自今常平、免役、坊场等钱物,如诸处申奏移用,已得旨,並送司农寺指挥。
己卯,广西转运\司言,自军兴增戍兵甚觽,又新创顺州,支用实繁,乞以见在军赏绢应副军衣及诸赏给。从之。 上批:「令殿前司、马步军司同提举教习马军王中正、狄諮,以常用白樺长弰弓隨弓长箭,及新造黄樺阔闪弓隨弓减指短箭,宜各取一石一斗力,试验遣箭劲缓、入物浅\深、去步远近,保明以闻。」其后中正等保明奏至,乃詔自今用黄樺弓,令承旨司立法。承旨司奏,应诸军拣填上四军,上四军、亲从官、骑御马直小底拣填诸班直,及诸班直拣十將、將虞候、长入祗候并转班之人,欲自今引见呈试,並依旧条逐等斗力,用弓箭南库打硾黄樺阔闪弓、减指箭,弩並递加三斗。从之。
壬午,左班殿直成卓乞辞邕州提举右江兵马贼\盗都巡检,止就英州清溪或韶州岑水场驻泊捉贼\勾当。詔不许辞,依广南西路经略司奏就差,仍依条先与转官,候任满,与除閤门祗候。
司农寺请诸路秋熟处,民户积欠常平、免役等钱谷,三分以上听量增钱折纳【一】,从之。
三司言:「河东都转运\司,乞续支京钞见钞三十万緡计置军储。今欲依糴买封桩粮草例,於末盐钱內支钱一十万緡,换作本路交引,收附与转运\司计置极边粮草,却以末盐钱拨归省司。」从之。 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请出茶州军,每岁晓示园户,如敢采造黄老秋茶中卖,不以多寡並没官,仍乞每岁別委官验视,已有纳到如此色样,並令烧毁。从之。 权发遣河北东路提点刑狱汪辅之言,近取索大名府公使例策照使,又有新置特送例一策,今监司吴审礼、高鎛常受例外特送酒。其例策臣已带在本司,准备证验,所覬朝廷少知外臣贪洁之跡。詔辅之速以例策还大名府。邵伯温闻见录云:文彦博判大名。辅之初自河北西路【二】转运\判官徙东路,謁彦博。方坐听事,阅謁,置案下不问,入宅,久之乃出。辅之已不堪,既见,彦博礼之甚简,谓曰:「家人顷令沐发【三】,忘见运\判,勿讶。」辅之沮甚。旧例,监司至之三日,府必开筵,彦博故罢之。辅之移文刻日检按府库,通判以次白彦博,彦博不答。是日,与家人宴,內外事並不许通,匙钥不可请。辅之怒,破架阁库锁,亦无从检按也,密劾彦博不治。上批辅之所上奏付彦博,有「以侍中旧德,故烦臥护北门,细务不必劳心。辅之小臣,敢尔无礼,將別有处置」之语。彦博得之不言。一日会监司曰:「老谬无治状,幸诸君□之。」监司皆愧谢,因出御批以视辅之。辅之皇恐逃归,託按部以出。未几,辅之罢。案,辅之以熙寧十年四月,自河北西路运\判改东路运\判,元丰元年二月就迁提刑,三年六月除开封府推官。此云「未几,辅之罢」,误也。盖因詔令辅之还大名府例册,觽人讙洽,遂云辅之坐此得罪,其实不然也。
癸未,詔:「交阯郡王李干德归所掠邕、钦、廉三州人户,则如所乞,以广源、苏茂门等州【四】,及机榔县还之。仍將造乱首领,就界首断遣。」旧纪载答詔甚详,新纪削去。
詔新差广南西路经略安抚使兼知桂州曾布,至桂州交割州事管勾,令赵焑依旧充经略安抚使。以枢密院言安南边事垂毕,须令赵焑首末专一措置故也。
入內副都知王中正乞马军选充上军、上军选充诸班,並马射一石弓。从之。
甲申,中书言,应诸县造乡村坊郭丁产等第簿,並录副本送州,印缝於州院架阁。从之。
乙酉,端明殿学士兼翰林侍读学士、宝文阁学士、户部侍郎吕公著,枢密直学士、工部侍郎薛向,並同知枢密院事。公著既就职,与同列奏事毕,独留谢,因言:「臣老於闲外,蒙陛下收之桑榆,惟知拳拳纳忠,以报恩遇。自熙寧以来,因朝廷论议不同,端人良士,例为小人排格,指为沮坏法度之人,不可復用,此非国家之利也,愿陛下加意省察。」上曰:「然,当以次收用之。」上初即位,韩絳即建议復肉刑,至是,復詔执政议。公著以为后世礼教未备,而刑狱繁,肉刑不可復,將有踊贵屨贱之讥。□充议復置圜土,觽以为难行。王珪欲取开封死囚罪,试以劓刖。公著曰:「刖而不死,则肉刑遂行矣。」议竟得寢。据时政记,公著以十七日戊子供职,向以二十二日癸巳供职。
详定礼文所言:「礼记曰『郊特牲而社稷太牢』,又曰『癸天地之牛角茧栗』,盖以覆载之功,无物可称,故用茧栗。犊取其诚\□,以小为贵也;特牲而已,不及羊豕,以少为贵也;配坐以祖,祖远而尊,以天道事之,故亦特牲。书曰『用牲於郊,牛二』,春秋传曰『养牲养二卜』是也【五】。严父明堂,则有牛羊,以其禰近而亲,故以人道事之。诗曰『我將我享,惟羊惟牛』是也。本朝仪注,昊天上帝、皇地祗、太祖皇帝之座,各设三牲俎,不独配位误用羊豕,而正位亦不专用特,非尚质贵诚\之义。伏请改亲祠圜丘、方泽正配位皆用犊,不设羊豕俎及鼎匕,有司摄事准此。」从之。新、旧纪並书詔祀天地及配帝用特牲。
又言:「正配位不当设簋、簠、尊、豆、请改用陶器,仍以樿为杓。」又言:「取火於日,当以照饌及共神厨之用。并请从本所访求鉴与方诸试验,以取明水。又下江南饶、信等州,采郁金香,冀得其真,以和鬯酒。」又言:「景灵宫、太庙,设洗於皇帝版位之西,非是,请设於阼阶下,当殿之东霤,仍罢景灵宫所设爟火。」並从之。郊庙礼文自有本文,今但举其要,而削其繁辞,他皆倣此。 司农寺请自今以存留一半钱所糴粮斛,別为一项,更不与常平旧管同估价。从之。
三班奉职罗昌皓言,昨差齎敕书、礼物往占城国,今画占城至交阯地图以献。上批:「昌皓不惮难危,远使绝域,虽不能成元初受命之功,然勤劳海道,亦可矜銟,宜转一资。」又批:「自安南用兵,献议討贼\者以百数,其言水陆进师之道,往往不同,未知孰得。宜类觽说成书,各绘图附见,以备他日之用。」乃詔检详官王伯虎、梁燾编类。
丙戌,环庆路计议措置边防徐禧言,陕西路至並边,丰稔异常,物价至贱,乞以百万緡分借逐路经略司计置,异时復令转运\司偿纳。詔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六】,拨钱十万緡赐环庆路,四十万緡分赐秦凤、涇原路,並令经略司市粮封桩;仍令三司支解盐钞五十万緡,付陕西路转运\司市粮草。
熙河路走马承受长孙良臣言,郎、珪两族共六百余人,虽从来借地耕种,终非己所有,乞於河州或南川寨侧近,根括空闲及弓箭手逃田內,標拨二十顷分给。从之。
丁亥,詔三司应係省及上供年额钱所买铜、铅、锡,其所费本钱【七】,令三司移用外,余並依条封桩。
中书检正吏房公事、祠部员外郎王陟臣权发遣两浙路提点刑狱,检正礼房公事、太子中允、集贤校理崔公度同知礼院、管勾国子监,检正刑房公事、太子中允、馆阁校勘范鏜为利州路转运\判官,枢密院检详刑房文字、太常博士李深权提点荆湖南路刑狱,检详吏房文字、祕书丞吕大忠为河北路转运\判官,检详兵房文字,殿中丞薛昌朝知邠州。初,上以中书检正、枢密院检详官皆置员过多,至是,裁减陟臣等六人,而在职及二年并升一任。仍自今检正官以四员、检详官以三员为额。
詔:「占城与交阯为仇国,其起居及內燕听回避,如愿赴燕,亦听。交人与占城使遇朔日並赴文德殿,分东西立;望日交州使、副入垂拱,而占城赴紫宸起居;大燕交人坐东□殿上,占城坐西廡。」时占城使、副乞避交人,客省以闻故也。
詔:「邕州昨自交贼\残杀人民,至今戾气未息,水火疫癘相继,近又土像动摇,尤可骇异。宜下转运\司差官同本州长吏,集邻部修洁僧,建水陆道场,为死者荐福。令曾布、陈倩同相度迁城利害以闻。」先是,州寺有塑佛,尝一动摇,而明年交人入寇。至是又动,而火焚官私庐舍几尽。其后蛮儂智春【八】叛,復动如故。於是权知州钱师孟投之於江中。钱师孟权知邕州未详,儂智春叛事在二年六月甲辰。
戊子,詔陕西转运\司求访西天梵学僧,令乘驛给装钱赴闕。
详定礼文所言:「国朝南郊仪注,皇帝升自午陛,司徒奉昊天上帝之俎,下逮祝史皆升午陛;有司摄事,太尉亦由午陛升坛。且午陛者人主所升,答阳之位也,臣下与至尊同陛,此程元素所以极论於唐也。或曰神俎当由午阶,是大不然。按少牢馈食礼俎序,升自西阶惟肵俎。以主人亲羞,故升自阼阶。则知升阶者系乎人,而不系乎俎也。郊丘之东陛、社坛之西陛,犹庙西阶也;郊丘之午陛、社坛之北陛,犹庙阼阶也。礼以定尊卑別嫌疑为本,伏请亲祠圜丘,惟天子升午陛及从升之臣依旧外,其司徒、祝史当升东陛,若有司摄事,则太尉亚、终献,亦由东陛升降,庶得礼意。」从之。礼文元年九月十七日依奏。
又言:「看详礼意,惟人君得升阼行事,阼,主人阶也。虽尊如尸,其入庙也,必由门左;其升堂也,必自西阶。虽亲如子,其冠也,必筵於东序少北;其適东壁而见母也,必降自西阶。故曰凡非主人,则升降自西阶,明一尊之义也。今太庙仪注、熙寧祀仪、开宝通礼、开元礼,亚献、终献以下,其升降俱由阼阶,有司因循不讲之失也。伏请自今行礼,亚献、终献,公卿、祝史並由西阶,以应古义。景灵宫亚献、终献,及司徒、司空升降东阶,亦乞改正。」詔详定所再参详。
又言:「臣等篃考礼经,无臣子升降阼阶,阼阶天子践而行事,非臣子所得升降。若谓以宾礼待尸,而尸升西阶,则上卿及宰夫、祝史之属亦升西阶,是岂所谓以宾礼待之者也?其赞卫臣僚从君升降者,既从於君,自当由阼。」从之。元丰元年七月五日初奏,九月十八日再奏,乃从,今附十七日。
又言:「郊特牲器用陶匏,象天地之性,故开元、开宝礼有司摄事,亦有匏爵。熙寧祀仪有司摄事,惟言洗爵、拭爵,而不言匏,因此不用匏爵,伏乞自今改用。」从之。元年九月十七日依奏。 又言:「今太庙尊彞之数溢於古,仍不依四时各设朝享,或杂以冬烝及春祠、夏礿之礼,其蜃尊二,乃四方山川所用者,並乞据礼改正。春祠、夏礿用鸡彞一、鸟彞一、牺尊二、象尊二、罍六;秋尝、冬烝用斝彞一、黄彞一、著尊二、壶尊二、罍六。大祫从郑觽说,用虎彞一、蜼彞一、大尊四、山尊六、罍六,为十八尊;禘享如祫,但减山尊二,为十六尊,以本周礼。」从之。元年九月十七日依奏。
己丑,詔:「闻熙、河州官场糴米,斗钱百五十,在市乃百二十,令叶康直根究虚增价因依以闻。」
详定礼文所言:「周制,由命士以上,父子异宫,祖禰异庙,所以致恭而不□也。祭法曰『適士二庙』,春秋书『桓宫、僖宫』。聘礼有之「某君受幣于某宫」,曾子问曰『主出庙,必蹕』。是人君达于命士【九】,莫不然也。惟诸侯之下士,则父子同宫而居,祖禰共庙而祭。后汉光武俭不中礼,合高祖以下至平帝为一庙,异室同堂,屈万乘之尊,而俯同周之下士,歷代因循不革。臣等以仪礼求其跡,以尔雅辩其名,以考工记约其广深,谨图上八庙异宫,以始祖居中,昭穆为左右以进。」詔送陈襄等详定本朝可行典礼以闻,然卒未果行也。「然卒未果行也」六字,从朱本增入。详定所奏可行典礼,在四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新本不载,朱本並附此,当刪取之。 又言:「祀天之有禋柴,犹祭地之有瘞血,享庙之有祼鬯,皆是歆神之始,非谓於祭之末燔烧胙余也。盖周人尚臭,扫地而祭,故先燔柴於丘上,所以升烟而降神也。汉、魏以后,祀於坛上,故三献毕,收牲幣、祀册、黍稷、爵酒、饌物而燔之,所以送神也。今郊礼祀於坛上,盖循汉、魏以后故事,然礼毕升烟,非所谓禋祀尚气也。伏请俟降神乐止,先燔以为歆神之始。」詔详定所再参详。
又言:「礼经,燎升烟,所以报阳,阴祀自血起。故熊氏云,凡大祭並有三始,祭天以烟,为歆神始;祭地以埋,为歆神始。然则升烟、瘞血以致神祇,不可不在先也。虽然致神祇矣,方有事焉,至於礼毕,则以牲幣之属而燔瘞之,然后为礼之终。故仪礼为祭天燔柴,祭地瘞血,郑氏以为祭礼终矣,备矣。周官司巫『凡祭事守瘞』【一○】,而郑氏亦以为守之者,以祭礼未毕,若有事然,祭礼毕,则去之。此说为得。而先儒有谓於燔瘞之始,即用牲幣之属,既不经见,而又未及荐神,遽已燔瘞之,则是备於先,而闕於后也。至后世知燔瘞牲幣於祭末,而不知致神於其始,则是备於后,而闕於先也。欲请祀南北郊先行升烟、瘞血之礼,至荐奠礼毕,即依旧於坛坎燔瘞牲幣之属,则始终之礼备矣。」从之。礼文元年七月五日送详定所再参详,九月十八日依奏。
又言:「看详祭礼,惟主人受嘏,故特牲馈食。礼,皆曰嘏於主人,虽主妇犹不嘏焉。凡非主人,俱不当嘏。曾子问曰:『摄主不嘏,不绥祭。』盖將欲受福,先减黍稷,牢肉隨祭於豆闲。今避主人,不敢受嘏,以其不嘏,故不隨祭也。梁明山宾议,请郊庙受福惟皇帝再拜,明上灵降祚,臣下不敢同也。詔依其议。开宝礼及仪注、熙寧祀仪,天子亲祠,而亚、终献饮福,有司摄事,而太尉饮福、受胙,则於礼为非。伏请自今亲祠,惟皇帝饮福、受胙,以专受祉於神,然后赐胙臣下,以示均福之义。其赐胙及有司摄行事进胙於天子,自如常仪。」詔再参详。元年七月丁丑日。
又言:「臣等详亚、终献之官,盖君命之相成其礼者也。摄事之有司,亦君命之摄行其事者。祭祀之主,既自天子,则饮福、受胙固非臣下所宜,惟君赐之,然后为可。是臣下可以受之於君,而不可专受於神也。其亲祠亚、终献饮福,及摄事之臣饮福、受胙可罢,祭终赐胙,再拜,自如常仪。」从之。按,礼文初送详定所再参详,乃元年七月五日丁丑,得旨依奏,则九月十八日己丑也。礼文因三年八月二十一日辛亥详定所请改正皇帝饮福、受胙仪注,遂并入三年八月辛亥。今仍掇取附本年月日。
庚寅,內殿承制王余应,乞敘归明继袭管勾丰州,詔以为麟州都监,候满二年,差知丰州。
詔三司续支末盐钱二十万緡,付河东转运\司市粮草。
壬辰,安燾、陈睦言,已离高丽国涉海,今月乙亥至明州定海县,詔燾等速赴闕。三月七日往,八月八日即真。
癸巳,御史何正臣言:「近减罢枢密院检详官李深除荆湖南路提点刑狱,案深刻薄阴险,今为监司,士论尤不协,闻深妻黄奸秽事在安州,適当境上,而付以案刺之任,实玷朝命【一一】,望追罢之。」詔改深知寿州。 丙申,以知明州、太常丞、集贤殿修撰李定为右正言、宝文阁待制、同知諫院兼同判国子监。 戊戌,三司言,请於糴便司权住糴钞钱內更拨钱十万緡,应副河北路转运\司乘时收糴军粮。从之。
詔诸军排连长行充承局、押官,无弓刀手者,用见闕阶数,以六分为率,先取弩手二分,枪手三分,次排手一分,著为令。 己亥,詔京朝官、选人並使臣换文资,所试上等第一,宜赐进士出身,中等稍优与堂除差遣,下等与不依名次注官。內未出官与出官,已出官与免短使,无短使者升半年名次。此段有脱误,朱、墨本同,当检中书时政记。
吕嘉问言:「准詔劾臣违法事,闻出於转运\判官何琬举奏,况琬尝庇受赃吏及自有赃,缘为先奏本府违法事,须辩正毕,方敢举发,而琬乃更以诬臣,岂不倒置。今琬差官劾臣,必选用朋邪害正之人,非独文致臣罪,亦使平民横被考掠锻炼,望下別路差官。」詔:「应琬所奏嘉问等事,令江东转运\、提点刑狱、提举司同鞫。仍令嘉问具析何从知琬案发事实结罪以闻。」二年三月六日,俞充罚铜。
东作坊使张之諫为宫苑使,就差权知顺州、权广南西路鈐辖兼安抚都监、缘边溪洞都巡检。先是,以赵焑尝言顺州陶弼衰疾,不可倚仗,已令之諫权发遣代弼故也。
庚子,同知枢密院事薛向请下提举糴便所,自今糴米粟入官,仍依诸军所请用见钱,坐仓收糴。从之。
都进奏院言,准传宣取索自九月以后下江寧府文字,令具名件。詔:「应官司不著事因发过文字,並下逐处供检,申纳中书。內曾有挟带书简,亦尽录同申。其臣僚所发私书,委开封府下逐家索副本;或无底,令追省钞录,申府缴奏。如敢隱匿不尽,许人告,犯人除名,告首赏钱千緡,內有官人不愿给钱者,每三百千转一资。」时吕嘉问、何琬互奏不法事,琬奏才至,而嘉问辩论继上,琬以为有从中报嘉问者,故詔索所发私书考实也。 詔诸班直枪弩手闕,依旧例人数,於亲从亲事官【一二】简填外,余並简捧日、龙卫弓箭手,其废罢弩手,依已得指挥。 注 释
【一】三分以上听量增钱折纳「钱」原作「钞」,据阁本及宋会要职官二六之一一改。 【二】河北西路「河」下原衍「东」字,据阁本刪。 【三】家人顷令沐发「顷」原作「须」,据阁本及邵伯温邵氏闻见录卷一○改。
【四】以广源苏茂门等州「门」字原脱,据阁本及宋会要蕃夷四之三八、宋史卷四八八交阯传补。
【五】养牲养二卜是也「卜」原作「牛」,据春秋公羊传宣公三年改。 【六】提举成都府等路茶场司「等」字原脱,据上文补。
【七】其所费本钱「费」原作「卖」,据阁本改。 【八】儂智春「智」原作「知」,据阁本及注文改。
【九】是人君达于命士「是」下原衍「令」字,据阁本刪。
【一○】凡祭事守瘞「事」原作「祀」,据周礼司巫改。
【一一】实玷朝命「朝」下原衍「廷」字,据阁本刪。
【一二】亲从亲事官下「亲」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九四兵志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