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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资治通鉴长编》 卷一百九十三

更新时间: 作者:李焘

  起讫时间 起仁宗嘉祐六年正月尽是年六月

  卷  名 续资治通鑑长编卷一百九十三

  帝  号 宋仁宗

  年  号 嘉祐六年(辛丑,1061)

  全  文

  春正月辛卯,判大宗正事允弼请以潭王宫教授周孟阳等编修本司所降宣敕、札子。从之。孟阳,海陵人也。

  壬辰,翰林学士王珪权知贡举。

  乙未,詔有司制南海广利洪圣昭顺王庙所用冠服及三献官、太祝、奉礼祭服,罢本庙所赐乐曲。初,驾部员外郎、通判广州吕遘言,奉祠南海王庙,虽有钟鼓之设及所赐乐曲,而乐工未尝肄习,又其器服制度不应祀典,请下礼官考详。而礼官言,南海据令为中祠,宜如岳瀆诸祠,不用乐,因上其冕服及祠官祭服之制,乃詔制而给之。乐曲谁所撰【一】,当考。

  权御史中丞王畴言:「比岁两制臣僚,不得与执政相见及台諫官往还。议出一时,初无典故,当时论者即以为非。今执政与諫官已弛其禁,而台官尚设科防。臣愚以为台官主於议论,以补天子之闻见,岂一二人能周知天下事乎!两制侍从之臣,皆国之选,今偶或相见,交自为疑,非所以示朝廷之大体也。请自今两制亦许与台官相见【二】。」从之。

  录邕州都巡检、內殿承制【三】宋士尧子序为右班殿直,卞为三班奉职,以士尧与交阯战死也。

  丁未,詔判尚书考功、祠部、官告院,自今並降敕差人理合入资序,仍给添支十千。故事,尚书省诸曹,惟判刑、吏部南曹许理资序,余遇有闕,即申中书。中书判送某官,谓之送印。时以堂除差遣者觽,又三曹皆有事守,故以敕差之。  戊申,降郢州防御使宗懿为信州团练使。宗懿葬其父濮安懿王,而自以本命日不临穴故也。时任守忠护王葬事,凌蔑诸子,所馈遗近万緡,而心犹未厌。宗懿得罪,守忠实为之。守忠事据记闻。

  辛亥,龙图阁直学士傅永、知制誥祖无择同详定□卹民力事。

  癸丑,詔开封府:「自今有摹刻御书字而鬻卖者,重坐之。」

  二月丁巳,詔宗室赐名授官者,须年及十五,乃许计年转官。  辛酉,奉安明德章穆皇后御容於普安禪院之重徽殿。

  癸亥,詔:「宗室上坟陵,毋得以黏竿、弹弓隨行。」  乙丑,詔:「如闻良民子弟或为人诱隶军籍,父母泣诉而不得还者,朕甚閔之。自今有司审其所从来,隶籍百日內父母诉官者,还之。」按:百日,宋史作两月,与此小异。

  丙寅,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  戊辰,詔枢密院:自今內殿崇班以上,须年二十方听受差遣。  辛未,御崇政殿试礼部进士、诸科及特奏名进士、诸科。

  三月乙酉,召辅臣观御书□州至圣文宣王庙牓。

  癸巳,赐进士王俊民等一百三十九人及第,五十四人同出身;诸科一百二人及第并同出身;特奏名进士、诸科四十三人同出身及诸州文学、长史。俊民,掖人也。按宋史,是月赐进士、诸科及第、同出身二百九十五人,与此不合。

  戊戌,契丹归明人武珪为下班殿侍、河北沿边安抚司指挥。武珪本镇州人,陷敌岁久,颇知敌事,至是上所画契丹广平淀受礼图,特录之。

  己亥,宰臣富弼以母丧去位。

  庚子,以富弼母丧,罢大燕。时同知礼院晏成裕言,君臣之义,哀乐所同,请罢春燕,以表优卹大臣之意。上亟从其言。成裕,殊子,弼妻之弟也。议者或以为过云。为大臣母丧輟燕,仁宗盛德也,而实录及会要乃云议者皆以为非,是不然矣。谓成裕与弼亲嫌,不当建请,则犹可。今略加刪润也。

  辛丑,赐衢州进士程汝士、周颖粟帛,以转运\使言其文行推于乡里也。  壬寅,封皇第十一女为永寿公主,第十二女为宝寿公主。宝寿,周贤妃所生,后封冀国。永寿,董淑妃所生,后封邠国。

  甲辰,詔翰林学士承旨宋祁遇入直,许一人主汤药。祁以羸疾请之也。

  戊申,幸后苑赏花钓鱼,遂宴太清楼。出御制诗一章,命从臣属和以进。  詔礼院:「封柴氏后为崇义公,以奉周祀。其六庙在西京,而岁时祭祀无器服之数,其令有司以三品祭服一、以四品祭服二及当用祭器给之。」

  庚戌,詔大理寺:命官有不当书罪而捃拾文致者,其本处官吏並鞫罪以闻。从殿中侍御史裏行陈洙所奏也。政要详之,不须具载。  夏四月戊午,刑部郎中、直昭文馆寇平知潞州,仍理转运\使资序。侍御史陈经言,平前为淮南转运\使,市物不偿价,已尝弹奏之,请罢所理资序。詔可。

  庚申,提点广南西路刑狱、屯田员外郎李师中权本路转运\使。初,师中劾知邕州萧注:「治邕八年,有峒兵十余万,不能抚而用之。乃入溪峒贸易,掊歛以失觽心,卒致將卒覆败。经略使萧固措置乖谬,与转运\使宋咸党附。」注既责荆南,师中復言:「注黷货阻威,诱略儂智高所阉民罗寨五辈为奴,又擅发溪峒丁壮采黄金,无簿籍可鉤考,为国生事,案法当斩。今就横行降一官,自都监作鈐辖,不知此何名也?」詔遣中使李若愚鞫实,注竟坐此责为泰州团练副使安置,固及咸皆追官勒停。按李师中传注泰州安置,固、咸皆追官勒停。注传亦云为泰州团练副使安置,与师中传合。实录乃於七月十七日书:萧固追三官,责授检校水部员外郎、泰州团练副使;宋咸追一官勒停。会要並同实录,独不见萧注有何罪罚,疑实录、会要所载「萧固追三官」下必有脱字。所载授检校水部员外郎、泰州团练使,则萧注事也。王安石集有责萧注制辞,所载官位实与师中传及注传同。今从师中传及注传,先附见注罪罚并固、咸追停於师中权漕之后。其固、咸所坐,仍就七月十七日书之,更俟考详。

  辛酉,权三司使、枢密直学士、右諫议大夫包拯为给事中、三司使。拯在三司,凡诸管库供上物,旧皆科率外郡,积以困民,拯特置场和市,民得无扰。吏负钱帛,多縲系,间輒逃去,械其妻子者,类皆释之。二事或自有月日,则此当削去。

  詔:岭南官吏死于儂贼\,而其家流落未能自归者,所在给食护送还乡。

  甲子,契丹国母遣林牙、左威卫上將军萧扆,四方馆使、寧州防御使韩貽孙;契丹遣始平节度使萧礪,崇禄卿李庸求贺干元节。  庚午,右正言王陶知卫州。时台諫共言陈旭不当为枢密副使,上弗听。陶既引疾在告,又先自乞罢,因许之。

  癸酉,詔:「凡入貲为郎至升朝者,户役皆免之。京官不得免衙前,自余免其身而止。若入官后增置田产直五千万以上者,復役如初。佣代者听之。」

  丙子,大理寺丞郭固编校祕阁所藏兵书。先是,置官编校书籍,而兵书与天文为祕书,独不预,大臣或言固知兵法,即以命之。然兵书残缺者多,不能篃补也【四】。

  庚辰,枢密副使、右諫议大夫陈旭为资政殿学士、知定州,三司使、给事中包拯为枢密副使,礼部郎中、天章阁待制、知諫院唐介知洪州,右司諫赵抃\【五】知虔州,兵部员外郎兼侍御史知杂事范师道以本官知福州,殿中侍御史吕诲知江州。  旭始除枢密副使,或言旭阴结宦者史志聪、王世寧等,故有此命。介等遂交章论列,且言:「旭顷为諫官,因张彦方事阿附贵戚,已不为清议所与。及知开封府,尝贱市富民马,纳外弟甄昂於府舍,恣行请託。」上以其章示旭,旭奏:「臣前任言职,弹斥內臣,其桀黠用事如杨怀敏【六】、何诚\用、武继隆、刘恢辈多坐黜逐,今言者乃以此污臣。志聪臣不识面,世寧弟娶臣妻舅之孤女,久绝往来,若尝荐臣,陛下必记其语。乞付吏辨劾。」遂家居求罢。上以手詔召出之,介等復闔门待罪,顷之復出,如是者数四。上顾谓辅臣曰:「凡除拜二府,朕岂容內臣预议耶!」而介等言不已,故两罢之。陈旭,朱史传既载旭自辨语【七】,又云仁宗知言者非实,以手詔召旭出。载旭自辨语可也,今亦具存之。所称仁宗知言者非实,则有所缘饰矣,他书皆无此,今不取。唐介,朱史传云:「介与赵抃\、王陶等论升之奸邪,交结中人阎士良,又与御药王世寧连姻,不可大用。」与王世寧连姻,则吕诲章及升之自辨已见,独阎士良交结本末【八】。诲章并言史志聪,或朱史误以志聪为士良,两当考。志聪至和元年正月为入內副都知,嘉祐三年五月为入內都知。宋史全文:吕中曰:「宦官、宫妾,便於小人而不便於君子者也。后世人主除拜大臣,不询於外朝,而询於內朝,则过矣。故石显者,贡禹、玄成之所倚也;梁冀者,胡广、赵戒之所託也;高力士者,杨国忠之所恃也。此自古小人未尝不与宦官、宫妾、外戚为一者。我朝所以无內朝之患,以外朝之除拜,在內不得而知;內廷之请謁,在外可得而抑之也。」

  初,诸路敦遣行义、文学之士赴京师者二十三人,其至者十六人,皆馆于太学,即舍人院试论策。

  五月丙戌,赐徐州顏復、润州焦千之、成都张哓、荆南乐京【九】等七人进士出身,四人同出身,余悉授试校书郎。復,太初子;哓,察子也。时濮州李植道卒,岳州顾立有期丧,梓州章笃、蜀州张中理、处州□戭、广安军蒲伯明、越州□孜等五人辞不就试,復等既推恩,亦以试將作监主簿命之。张唐英政要云:明年又赐顾立同进士出身,当考。

  戊子,司天言:「六月朔,日当食六分半。」詔礼院检详救日典故以闻。  庚寅,礼院请其日皇帝素服,不御正殿,毋视事。百官废务守司。合朔前二日,郊社令及门仆守四门,巡门监察。鼓吹令帅工人以方色执麾旒,分置四门屋下。龙蛇鼓隨设於左东门者,立於北塾南面,南门者立於东塾西面,西门者立於南塾北面,北门者立於西塾东面。队正一人执刀,帅卫士五人执五兵之器,立於鼓外,矛处东,戟处南,斧鉞在西,书在北。郊社令立莲於坛,四隅朱丝绳縈三匝。又设黄麾在北,龙蛇鼓一面次之【一○】,弓一、矢四次之。诸兵、鼓静立,俟司天官曰「日有变」,工人举麾、齐伐鼓,祭告官行事,太祝读文,其辞以责阴助阳之意。司天官称「止」,工人罢鼓。如日阴晦,太阳不见,即不举麾、不伐鼓。从之。

  乙未,吏部侍郎、集贤院学士余靖为尚书左丞、广南东路经略安抚使、知广州。时岭海犹未平也。靖再辞而后受,谢表云:「去骞邕边失策,纳彼逋逃,峒獠恃强,遂成侵扰。逻司丧元而溃败,列郡闻风而震惊。因驛骑以召臣,俾单车而諭指。虽岛夷听命,愿诛首恶之人,而寨將贪功,未绝交爭之患。亦既与之约束,各守封疆,苟拜命之必行,谅吾圉之能固。犹以岭服之外,越徼相通,俾临此州,以办边事。」去年八月体量安抚,可附此。

  丙戌,詔诸知州军及兵官许造酒者,毋得卖易及以折物价。

  丁酉,天章阁待制、知諫院吕景初同详定均税。

  翰林学士承旨兼端明殿学士、翰林侍读学士、工部尚书、知制誥、集贤殿修撰宋祁卒,赠刑部尚书。

  祁兄弟皆以儒学显,而祁尤能为文章,善议论。清约庄重,不逮其兄,论者谓祁不至公辅,盖亦以此。祁自为遗奏,曰:「陛下享国四十年,东宫虚位,天下係望,人心岌嶪。为社稷深计,莫若择宗室贤材,进爵亲王,为七鬯之主。若六宫有就馆之庆,圣嗣蕃衍,则宗子降封郡王,以避正嫡。此定人心、防祸患之大计也。」又自为左誌、右誌及治戒以授其子。其子遵治戒,不请諡。久之,张方平言祁法应得諡,諡曰景文。諡景文在治平三年,今并书。

  己亥,马军副都指挥使、淮康节度使张茂实落管军,知曹州。初,赵概代韩絳为御史中丞,亦言茂实不宜典宿卫,未听。及概为枢密副使,復言之。而言者又劾茂实贩易公使,所遣卒杀人于外。茂实因以老自请解兵权,始命出守。

  翰林侍读学士刘敞尝奏疏言:「为国之道,防患於未然,远嫌于万一,所以安髃情,止邪谋\也。伏闻张茂实本周王乳母子,尝养宫中,故往年市人以狂言动茂实,颇骇物听。近者韩絳又以谗说倾宰相,重摇人心。则是一茂实之身,远则为小人所指目【一一】,近则为髃臣所疑惧。虽圣心坦然,於物无猜,恐未能家至户晓,使人人不惑也。假令茂实其心如丹,必无他肠,亦未能家至户晓,使人人不忧也。如此,则备宿卫,典兵马,適足以启天下之惑,动天下之忧,甚非重宗庙,安臣民,备万一之计。臣谓今日之宜,要令两善,莫若解茂实兵权,处以外郡,於茂实不失富贵,而朝廷得远嫌疑,此最策之善者也。昔王郎自称刘子舆,卢芳自号刘文伯,因疑饰偽,未必皆有犯上之心,但流言驱扇,髃情眩惑,使之然尔。臣忝近列,方当远出,心之所疑,不敢不极论。乞以臣言密付执政商量。」敞时受命知永兴。久之,茂实乃罢。

  庚戌,御崇政殿录系囚,杂犯死罪以下递降一等,徒以下释之。又遣官簄决三京。

  詔:凡府号、官称犯父祖名而非嫌名及二名者,不以官品高下,並听回避。  初,翰林学士、知审官院贾黯言:「伏见大理寺丞雷宗臣除太子中舍,以父名乞回避,从其请。臣按曲礼曰:『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释者曰:『嫌名,谓音声相近,禹与雨,邱与区也【一二】。偏为二名不一一讳也。』据律文,诸府号、官称有犯祖、父名而冒荣居之者,徒一年。释曰:府有正号,官有名称【一三】。府号者,若父名『卫』,不得於诸卫任官;或祖名『安』,不得任长安县职之类。官称者,或父名『军』,不得作將军;或祖名『卿』,不得为卿之类。又诸上书若奏事犯祖庙讳者,杖八十,若嫌名及二名偏犯者,不坐。今按宗臣父名显忠,而避中字,於礼所谓嫌名。臣谓既许避免,若復有如此而不避者,岂得犯冒荣之律?如前代故事,东晋以王舒为会稽內史,舒父名会【一四】,求易他郡,时议以字同音异,於礼无嫌,復改『会』为『鄶』,舒遂行。后又以舒子允之为会稽內史,允之亦乞更授,詔曰:『祖讳孰若君命之重?』下八座详之,给事中譙王无忌以春秋之义,『不以家事辞王事』。夫王命之重,不得崇其私,又故事,无祖名辞命之制,唐贾曾除中书舍人,父名忠,固辞,议者以『中』是曹司之名,又与曾父名音同字別,於礼无嫌。至於国朝,虽雍熙中尝下詔:『凡除官內有家讳者,除三省、御史台五品、文班四品以上,许用式奏改【一五】,余不在此制。』然推寻国初迄于近年,或小官许改,或大臣不从,或虽二名、嫌名而有许避者,或止犯单讳而有不许者。如建隆初,慕容延釗除同平章事,以父名章,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一六】;□廷祚【一七】以父名璋,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一八】;赵延进除起復云麾將军,以延进父名暉,改授起復光禄大夫;天圣中,著作佐郎王传父名著,奉礼郎张子奭父名宗礼,以传为大理寺丞,子奭为太祝,皆请避而许者。如淳化中,毕士安父名义林,除翰林学士;天圣中,韩亿父名保枢【一九】,除枢密直学士;景德中,王继英父名忠,赐推忠功臣;天禧中,寇准父名湘,除襄州节度使;天禧中,刘筠父名继隆,除龙图阁学士;近年杨伟父名自牧,为髃牧使,皆曾固辞,此又虽请避而不许者【二○】。前后许与不许,系之一时,盖由未尝稽详礼律,立为永制。请约雍熙詔书,自几品官以上,每有除授若犯父祖名讳,有奏陈者,先下有司详定。若於礼律当避者,请改授之,余不在避免之限【二一】。」上令太常礼院、大理寺同定夺而言:「父祖之名,为子孙者所不忍道。不系官品之高下,並听回避。」故以律文申明之。

  詔河北沿边安抚司禁北人捕鱼於界河。初,界河属我境,而北人潜入河中捕鱼採苇,雄州移文涿州詰之,契丹驱所犯人榜境上。隆绪之统和二十四年,亦自约束。久之,北人或由海口载盐入界河,涉雄、霸,抵涿、易者,边吏因循不能止。於是宫苑使、忠州刺史赵滋知雄州,遣巡兵捕杀之,且破其船,乃復捕鱼之禁。赵滋先以宫苑使知保州,四月甲戌领忠州刺史、知雄州也。

  六月壬子朔,日有食之。初,司天言当食六分之半。是日未初,从西食四分而云阴雷电,顷之雨。浑仪所言不为灾。

  权御史中丞王畴言:「顷岁日食於正阳之月,陛下避殿撤食,奉天抑己。方其食时,实亦阴晦,然於云气之间尚有见者,固不得同不食。当时有司乃称食不及分,而宰臣集班表贺,甚失陛下祗畏奉天之意。今日食之初,殊为晴彻,既为阴云所掩,方遂不见,亦不得与日不食同也。虽陛下至诚\修德,答变感天,必不欲徼异为祥,然恐有司或援近例乞班贺者,臣故得以先事而言也。」

  同判尚书礼部司马光言:「近世以来,每有日食之变,历官皆先奏月日时刻及所食之分数,至或为阴云所蔽,或食不满分,公卿百官奉表称贺。臣以为日之所照,周篃华夷【二二】,云之所蔽,至为近狭【二三】。虽京师不见,四方必有见者。此乃天戒至深,不可不察。汉成帝永始元年【二四】九月日食,四方不见京师见【二五】,谷永以为百姓屈遏,祸在外也。臣愚以为永之所言似未协天意。夫四方不见京师见者,祸尚浅\也,四方见京师不见者,祸变深也。日者,人君之象,天意若曰人君为阴邪所蔽,灾慝甚明,天下皆知其忧危,而朝廷独不知也。由是言之,君人者尤宜侧身戒惧,忧念社稷,而髃臣欲相率称贺,岂得不谓之上下相蒙,诬罔天谴哉!又所食不满分者,乃历官术数之不精,当治其罪,亦非所以为贺也。臣职在礼部,掌髃臣庆贺表章,不敢不言。」於是詔百官毋得称贺。胡宿请祭社或附此。

  庚申,赐草泽章友直银百两、绢百匹,以篆国子监石经成也除试將作监主簿,不理选限,辞不就,故有是赐。友直,建安人,得象之族也。得象为宰相,尝欲官之,友直谢去,终其身不仕。

  丁卯,徙知凤翔府、工部侍郎、集贤院学士崔嶧知河中府。嶧所至贪污,比老益甚。在凤翔,转运\使薛向按之急,不得已移河中。未几,遂以刑部侍郎致仕。  詔还曹利用所没田宅。利用既昭雪,其家累有请于朝,至是用祫享赦书而尽还之。

  癸酉,枢密院奏:近拣四百料钱近下禁军填近上禁军,所有转军分例物,即三分特支一分。詔支一半【二六】。此据会要是六月二十二日事,故附癸酉日。  甲戌,富弼起復礼部尚书、平章事、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弼辞不拜。故事,执政遇丧皆起復,弼谓金革变礼,不可用於平世。上五遣使起之,卒不从命。

  或言弼初与韩琦同在二府,左提右挈,图致太平,天下谓之韩、富。既又同为宰相,琦性果断,弼性审谨。琦质直,语或涉俗。俗谓语多者为絮,尝议政事,弼疑难者数四,琦意不快,曰:「又絮耶!」弼变色曰:「絮是何言与?」又尝言及宰相起復故事,琦曰:「此非朝廷盛典也。」於是弼力辞起復,且言:「臣在中书,盖尝与韩琦论此。今琦处嫌疑之地,必不肯为臣尽诚\敷奏,愿陛下勿復询问,断自宸虑,许臣终丧。」琦见之不乐。自是二人稍有间云。此据司马氏记闻【二七】及苏氏別志,又参取弼所上札子。然谓弼与琦自此稍有隙,恐未必尔,更须详考。

  上既许弼终丧,弼以表谢,因言:「窃闻新授提点银铜场、职方员外郎张述累有封章,乞立储贰,其词太过,颇涉匪彞。事合婉微,述乃伤於逼迫;语当祕密,述乃极於张皇,传闻四方,无不惊骇。伏缘张述前知泗州,绝无政举,臣在中书日,亦曾见其闕失事状。本官必是恐朝廷不用,遂强作此事,虽云纳忠而献直,实掩过以取名。果若忧国爱君,岂肯如此喧布!况提点银铜场,將来例入职司,如述小人,不合升奖。臣切恐好进之辈,更相倣效,妄陈祸福,频挠圣聪。陛下或致忧隱,切於求嗣,即於天听,却成不便。臣今虽不在陛下左右,实则日久忧虑,寢食不安也。且念自古帝王未有不任情喜怒,杀害臣民。恭惟陛下临御已四十年,未尝枉怒一人,况於刑诛,固无分毫枉滥,惟是仁慈□恕,甚於父母之爱赤子,天下蒙被陛下大恩大惠,深入骨髓,上苍观览,岂无报应!明知圣嗣非晚降育,臣今所愿者,惟愿陛下勤於政事之外,凡百节谨。目前爱玩,多方制伏其心;至於宴饮间动风发气之物,亦宜拣择,不令进御。澄神静思,助以平和之药,必享万寿无疆之庆,永为宗社之主。皇嗣之晚,未足为虑,此乃必然之理也。」

  弼又言:「窃恐陛下左右亲近者,知陛下求嗣心切,一向希宠望幸,各有诞育之意,人人爭进,则陛下虽欲制伏其心,不可得也;虽欲保惜圣躬,亦不可得也。如此,则臣实为陛下忧之,为宗庙社稷忧之。臣尝为上相,义同股肱,当与国家共其祸福,不得不忧及此也。陛下若不以臣为狂妄,即乞以臣此意,一一宣諭亲近之人,臣必料亲近者皆有保惜圣躬之心,各便省悟,而能长守富贵,即於陛下,自然无忧,实天下之幸也,宗庙社稷之幸也!圣嗣既係天命,自有天时,不可以人力强致。臣受陛下深恩,出於恳切,不觉语及於此。臣不敢避死,陛下若肯听纳,然后赐臣以死,实亦甘心。」上復以优詔答焉。按实录,明年正月甲戌,徙知洺州、职方员外郎余藻为江、浙等路提点铸钱坑冶。又按英宗实录,治平元年二月己巳,江、浙等路提点铸钱坑冶、屯田郎中余藻提点广西刑狱,职方员外郎张述提点江、浙等路铸钱坑冶。述盖代藻者,嘉祐六年未受命也,不知富弼上疏时,述何由已带提点银铜场职任。或恐余藻在洺州时,张述已先除提点银铜场,而实录偶不详,或因富弼言遂罢述,后乃更除也,当考。

  张述疏曰:此据张唐英政要附见,不知即富弼所指者否,当考。

  臣读书为儒,歷览经史,而效官州县,惟有忠义,常尽瘁於职业。自登朝列,伏见皇嗣未立,中外忧之。十余年间,已五次上书,所言皆指陈宗庙社稷可安可危之事。自知卑微,天听高邈,伏虑衡石程书之时,不足感悟宸听,又恐言词激切,触犯忌讳,为左右隱蔽。臣伏念三圣宝位传付陛下,陛下在位既四十年,未有继嗣,未审陛下曾仔细思之耶?若仔细思之,则忧宗庙社稷,俾继嗣不绝矣。若未仔细深思之耶,不当因循,委顺天命。一祖二宗传付陛下宝位,欲其宗庙社稷,世世嗣续不绝,则陛下方为孝矣。臣愚敢引杜太后之言,庶激切感悟陛下之心。杜太后临终,以艺祖得天下,谓无长君,所以艺祖得之。艺祖奉杜太后之言,所以不忍传之子,而传之太宗是也。向使世宗在位更十数年,少帝嗣立,艺祖岂得有应天顺人之事乎!陛下当思之。

  陛下昔诞育豫王,若天意与陛下,则今已成立矣。近闻一年中诞四公主,若天意与陛下,则其中有皇子也。上天之意如是矣,陛下合当悟之。陛下在位四十年,当其安寧万岁时,宜审择艺祖、太宗贤皇子孙,且立为皇子,但且异其爵位,职之官政,係天下之望,陛下详察有贤德可传付,则立之,所以谨重大事,俾宗庙社稷得其主矣。而况天地之大,五行休王,皆有数在天地之中,固不可逃其数也。一旦卒有万一不可讳,仓皇之际,危急之间,宝位神器欲使宫闈、左右、中官、两府递相观望而谋\之,岂陛下之心轻宗庙基业如是之易也!当陛下安康之时,不能详择为之,欲至仓皇之际,顾令左右取次谋\之,此则陛下不谨重三圣之基业,同寻常之事尔。夫继嗣有贤有不贤,则朝政有治有乱,社稷宗庙有安有危,陛下之心固亦知之矣。

  今陛下在位岁久,万几之政,稔闻熟见,但欲凝神渊默,垂拱仰成。威福赏罚,虽曰出自朝廷,即陛下不专矣。赏罚不专於己,而威福渐移於下,臣愚实忧之。书曰:「惟辟作福。」渐之时义大矣哉!「履霜坚冰」,盖言渐之不已,则东汉陵夷之祸,復见于今矣。臣愚生不能有益圣世,所以吐肝沥胆,犯忌讳,狂言僭说,庶有感悟陛下之心。若有所感悟,而能择继嗣,绍隆宗庙社稷,俾世世祭享不绝,臣虽赴鼎鑊,万死之日,犹生之年,而名不朽,挂於忠义之列,所求遂矣。宋朝要录云:同修起居注司马光同知諫院【二八】。  丁丑,命翰林学士□奎、王珪同详定茶法。实录:明年正月丁丑乃命王珪。今从会要。

  戊寅,度支判官、刑部员外郎、直集贤院、同修起居注王安石知制誥。初,安石辞起居注,既得请,又申命之,安石復辞至七八乃受【二九】。於是径迁知制誥,安石遂不復辞官矣。尝有詔,令今后舍人院不得申请除改文字。安石与同列言:

  窃以为舍人者,陛下近臣,以典掌誥命为职司,所当参审。若词头所批事情不尽而不得申请,则是舍人不復行其职事,而事无可否,听执政所为,自非执政大臣欲顷侧而为私,则立法不当如此。前日具论,冀蒙陛下省察,而至今未奉指挥。臣等不知陛下以为是而不改乎?將不必以为是,而特以出于执政大臣所建而不改乎?將陛下视臣等所奏未尝可否,而执政大臣自持其议而不肯改乎?以为是而不改,则臣等考寻载籍以来,未有欲治之世,而设法蔽塞近臣论议之端如此者也。不必以为是,而特以出於执政大臣所建而不改,是则陛下不復考问义理之是非,一切苟顺执政大臣所为而已也。若陛下视臣等所奏,未尝有所可否,而执政大臣自持其议而不肯改,则是政已不自人主出,而天下之议废矣。此所以臣等惓惓之义不能自已者。

  臣等窃观陛下自近岁以来,举天下之事属之七八大臣,天下初以翕然幸其有为,能救一切之弊。然而方今大臣之弱者,则不敢为陛下守法以忤諫官、御史,而专为持禄保位之谋\;大臣之强者,则挟圣旨造法令,恣行所欲,不择义之是非【三○】,而諫官、御史亦无敢忤其意者。陛下方且深拱渊默,两听其所为而无所问。安有朝廷如此而能旷日持久而无乱者乎?自古乱之所生,不必君臣为大恶,但无至诚\惻怛求治之心,择利害不审,辨是非不早,以小失为无伤而不改,以小善为无补而不为,以阿諛顺己为悦而其说用,以直谅逆己为讳而其言废,积事之不当而失人心者觽矣,乃所以为乱也。

  陛下以臣等所言为是,则宜以至诚\惻怛欲治念乱之心,考覈大臣,改修政事,则舍人院不得申请除改文字指挥为不当,当先改矣。若以臣等所言为非,则臣等狂瞽不知治体而诬谤朝廷政事,当明加贬斥【三一】,以惩妄言之罪。则別选才能通达之士,以补从官。臣等受陛下宠禄,典领朝廷职事,不得其守,则义不得不言。而朝廷以为非也,则义不敢辞贬斥。伏乞详酌,早赐指挥。

  安石由是与执政忤。魏泰东轩杂记云:王安石素与韩琦议论不合。嘉祐末,琦为相,安石知制誥,因论萧注降官词头,遂上疏爭舍人院职分,其言颇侵执政。泰所称疏必指此也。此载於安石集,而注责官已附四月庚申,因安石知制誥,并附此疏。  庚辰,太原府代州鈐辖、供备库使、忠州刺史苏安静上麟州屈野河界图。  自郭恩败,敌益侵耕河西,无所惮。李思道、孙兆相继往议,皆不合。至是,安静与其国人輒移吕寧、拽浪獠黎始议定,其府州自樺泉骨堆、埋浪庄、蛇尾掊、横阳河东西一带,筑堠九;自蛇尾旁顺横阳河东岸西界步军照望铺间,筑堠十二;自横阳河西以南直埋井烽,筑堠六;自埋井烽西南直麟州界俄枝军营,筑堠三;自俄枝军营南至大横水、染枝谷、伺堠烽、赤犍谷、掌野狸坞西界步军照望铺相望,筑堠十二。

  其榆平岭、清水谷头有西界奢俄寨二,从北讹也山成寨一,次南麻也乞寨一,各距榆平岭四里;其大和拍攒有西界奢俄寨四,从北讹庞遇胜寨一,次南吾移越布寨一,次南麻也吃多讹寨一,次南麻也遇崖寨,一各距大和拍攒五里;其红崖坞有西界奢俄寨三,从北冈越崖寨一,距红崖坞二里,次南讹也成布寨二,各距红崖坞一里;其道光都隔有西界奢俄寨二,並係讹也成布寨,在道光都隔上。其十一寨,並存之如故。寨东西四里,各有西界步军照望铺,亦筑堠十二。

  乃约自今西界人户,毋得过所筑堠东耕种。其在丰州外汉寨及府州界蕃户旧奢俄寨,並復修完,府州沿边旧奢俄寨三十三【三二】,更不创修。麟州界人户,更不耕屈野河西。其麟、府州不耕之地,亦许两界人户就近樵牧,即不得插立梢圈,起盖庵屋,违者並捉搦赴官及勒住和市。两界巡捉人员,各毋得带衣甲器械过三十人骑。夏国传载此事甚略,但云如是安静檄夏国,得吕寧、拽浪獠黎来合议,安静乃筑堠三十六,更新边禁,邀以违约则罢和市,界始定云。今全用实录本文。按吕诲奏议第七卷,论麟州地界状云:「近罢鈐辖苏安静,实为至当。专遣职方员外郎李思道往彼,朝廷授以成算,事无不济。」今安静乃上地界图,则是安静竟了地界,不由思道也。不知诲所谓罢安静在何年月,当考。

  是夏【三三】,枢密副使欧阳修言:

  臣材识庸暗,碌碌於觽人中。陛下不次拔擢,置在枢府,其於报暛,自宜如何。而自居职以来,已逾半载,凡事关大体,必须觽议之协同;其余日逐进呈,皆是有司之常务。至於谋\猷启沃,蔑尔无闻,上孤圣恩,下愧清议,人虽未责,岂敢自安?所以夙夜思惟,愿竭愚虑,苟有可採,冀皨万一。

  臣近见諫官唐介、台官范师道等因言陈旭事得罪,或与小郡,或窜远方。陛下自临御以来,擢用諍臣,开广言路,虽言者时有中否,而圣慈每赐优容。一日台諫联翩被逐四出,命下之日,中外惊疑。臣虽不知台諫所言是非,但见唐介、范师道等皆久在言职,其人立朝,各有本末,前后言事,补益甚多,岂於此时顿然改节,故为欺罔,上昧圣听?在於人情,不宜有此。

  臣窃以自古人臣之进諫於其君者,有难有易,各因其时而已。若刚暴猜忌之君,不欲自闻其过,而乐闻臣下之过;人主好察多疑於上,大臣侧足过积於下,於此之时,諫人主者难,而言大臣者易。若□仁恭俭之主,动遵礼法,自闻其失,则从諫如流,闻臣下之过,则务为优容以保全之;而为大臣者,外秉国权,內有左右之助,言事者未及见听,而怨仇已结於其身。故於此之时,諫人主者易,言大臣者难。此不可不察也。

  自古人主之听言也,亦有难有易,在知其术而已。夫忠邪並进於前,而公论与私言交入于耳,此所听之难也。若知其人之忠邪,辨其言之公私,则听之易也。凡言拙而直,逆耳违意,初闻若可恶者,此忠臣之言也。言婉而顺,希旨合意,初闻若可喜者,邪臣之言也。至於言事之官,各举其职,或当朝正色显言廷臣,或连章列疏共论某事,其言一出,则万口爭传,觽目共视,虽欲为私,其势不可。故凡明言于外,不畏人知者,皆公言也。若非其言职,又不敢显言,或密奏乞留中,或面言乞出自圣断,不欲人知言有主名者,盖其言涉倾邪,惧遭弹劾。故凡阴有奏陈而畏人知者,皆挟私之说也。自古人主能以此术知臣下之情,则听言易也。

  伏惟陛下仁圣□慈,躬履勤俭,乐闻諫諍,容纳直言,其於大臣尤所优礼,常欲保全终始,思为臣下爱惜名节,尤谨重於进退。故臣谓方今言事者,规切人主则易,欲言大臣则难。臣自立朝,耳目所记,景祐中,范仲淹言宰相吕夷简,贬知饶州【三四】;皇祐中,唐介言宰相文彦博,贬春州別驾;至和初,□中復、吕景初、马遵言宰相梁適,並罢职出外;其后赵抃\、范师道言宰相刘沆,亦罢职出外;前年韩絳言富弼,贬知蔡州【三五】;今又唐介等五人言陈旭得罪。自范仲淹贬饶州后,至今凡二十年间,居台諫者多矣,未闻有规諫人主而得罪者。臣故谓方今諫人主则易,言大臣则难。陛下推此以察介等所言,则可知其用心矣。

  昨所罢黜台諫五人,惟吕诲新进,入台未久,其他四人出处本末,跡状甚明,可以歷数也。唐介前因言文彦博,远出广西鞕瘴之地,赖陛下仁恕哀怜,移置湖南,得存性命。范师道、赵抃\並因言论刘沆,罢台职,守外郡,连延数年,然后来復。今三人者又以言枢臣罢黜,然则介不以前蹈必死之地为惧,师道与抃\不以中滯进用数年为戒,遇事必言,得罪不悔,盖所谓进退一节、始终不变之士也。至如王陶者,本出孤寒,只因韩絳荐举,始得台官。及絳为中丞,陶不敢內顾私恩,与之爭议,絳终得罪。夫牵顾私恩,人之常情尔,断恩以义,非知义之士不能也,以此言之,陶可谓徇公灭私之臣矣。此四人者,出处本末之跡如此,可以知其为人也。就使言虽不中,亦其情必无他。

  议者或谓言事之臣好相朋党,动摇大臣,以作威福。韩絳言富弼之时,介与师道不与絳为党,乃与诸台諫共论絳为非,然则非相朋党,非欲动摇大臣明矣。臣固谓未可以此疑言事之臣也。况介等此时虽为謫官,幸蒙陛下□恩,各得为郡,未至失所。其可惜者,斥逐諫臣,非朝廷美事,阻塞言路,不为国家之利,而介等尽忠守节,未蒙怜察也。欲望圣慈特赐召还介等,置之朝廷,以劝守节敢言之士,则天下幸甚。修疏不得其时,唐介等逐在四月二十七日。修云在枢府已逾半骞【三六】,按修以去年十一月十六日拜枢副,则奏此疏当在五月、六月间,今附夏末。七年三月九日,乃召王陶及范师道。

  注  释

  【一】乐曲谁所撰「撰」,阁本作「赐」。

  【二】请自今两制亦许与台官相见「台」下原衍「諫」字,据阁本及文义刪。

  【三】內殿承制「承」原作「永」,据阁本及本书卷一九四改。  【四】不能篃补也「篃」原作「编」,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改。

  【五】赵抃\「抃\」原作「忭」,据同上三本及宋史全文卷九下、宋史卷三一六赵抃\传改。注文同。

  【六】杨怀敏「杨」原作「扬」,据宋撮要本、阁本及长编纪事本末卷四○唐介等劾陈旭、永乐大典卷一二四二八改。

  【七】朱史传既载旭自辨语「语」原作「明」,据阁本、活字本及下文改。

  【八】独阎士良交结本末此语欠省,疑有脱文。

  【九】乐京「乐」原作「药」,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永乐大典卷一二四二八、宋史卷三三一乐京传改。

  【一○】龙蛇鼓一面次之「蛇」字原脱,据宋史卷一二一礼志补。

  【一一】远则为小人所指目「则」字原脱,据宋撮要本、阁本及刘敞公是集卷三一论张茂实补。  【一二】邱与区也「邱」,宋撮要本作「驱」。  【一三】府有正号官有名称「官有名称」四字原脱,据宋会要仪制一三之二○补。

  【一四】舒父名会「名」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同上书补。

  【一五】许用式奏改「改」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宋会要仪制一三之二一、宋史卷三○二贾黯传补。

  【一六】同中书门下二品「二」原作「三」,据本书卷一及上引宋会要、东都事略卷二○慕容延釗传改。

  【一七】□廷祚「廷」原作「延」,据宋史卷二五七□廷祚传改。

  【一八】改为同中书门下二品「二」原作「三」,据宋本、宋撮要本及宋会要仪制一三之二一、宋史卷二五七□廷祚传改。

  【一九】韩亿父名保枢「枢」字原脱,据同上二本及上引宋会要补。

  【二○】此又虽请避而不许者「者」字原脱,据同上二本与上引宋会要补。

  【二一】余不在避免之限「避免」二字原倒,据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宋会要乙正。

  【二二】周篃华夷「周」原作「用」,据宋本、宋撮要及司马光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卷一八日食遇阴云不见乞不称贺状、宋史全文卷九下、永乐大典卷一二四二八改。

  【二三】至为近狭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是句下有「今若太阳实亏而有浮阴翳塞」十二字。

  【二四】永始元年「元」原作「六」,据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及资治通鑑卷三一改。

  【二五】四方不见京师见上引温国文正司马公文集,是句下有「谷永以为沈湎於酒祸在內也二年二月日有食之四方见京师不见」二十七字。

  【二六】詔支一半「支」字原脱,据阁本及永乐大典卷一二四二八补。  【二七】此据司马氏记闻「闻」下原衍「录」字,据宋撮要本、阁本及同上书刪。

  【二八】宋朝要录云同修起居注司马光同知諫院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均无此条注文。

  【二九】安石復辞至七八乃受「八」下原衍「月」字,据宋本、宋撮要本及编年纲目卷一六、宋史全文卷九下刪。  【三○】不择义之是非据文义及上文,疑「义」下脱「理」字。  【三一】当明加贬斥「明」字原脱,据宋本、宋撮要本补。

  【三二】旧奢俄寨三十三「三十三」,宋会要兵二七之四四作「三十二」。

  【三三】是夏「夏」原作「月」,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永乐大典卷一二四二八、后文「此疏当在五月六月间,今附夏末」注语改。

  【三四】贬知饶州「知」原作「之」,据宋本、宋撮要本及永乐大典卷一二四二八、宋史全文卷九下、欧阳文忠公文集卷一一三论台諫官唐介等宜早牵復札子改。

  【三五】贬知蔡州「知」原作「之」,据同上二本及同上三书改。

  【三六】修云在枢府已逾半岁「在」原作「主」,据宋本、宋撮要本、阁本及上引永乐大典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