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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记三家注》 卷八十六 刺客列传第二十六

更新时间: 作者:(汉)司马迁撰 (唐)司马贞等注

  曹沫者,鲁人也,〔一〕以勇力事鲁庄公。庄公好力。曹沫为鲁將,与齐战,三败北。鲁庄公惧,乃献遂邑之地以和。〔二〕犹復以为將。

  〔一〕索隱沫音亡葛反。左传、谷梁並作「曹劌」,然则沫宜音劌,沫劌声相近而字异耳。此作「曹沫」,事约公羊为说,然彼无其名,直云「曹子」而已。且左传鲁庄十年,战于长勺,用曹劌谋\败齐,而无劫桓公之事。十三年盟于柯,公羊始论曹子。谷梁此年惟云「曹劌之盟,信齐侯也」,又记不具行事之时。

  〔二〕索隱左传「齐人灭遂」,杜预云「遂国在济北蛇丘县东北也」。正义故城在兗州龚丘县西北七十六里也。

  齐桓公许与鲁会于柯而盟。〔一〕桓公与庄公既盟於坛上,曹沫执匕首劫齐桓公,〔二〕桓公左右莫敢动,而问曰:「子將何欲?」〔三〕曹沫曰:「齐强鲁弱,而大国侵鲁亦甚矣。今鲁城坏即压齐境,〔四〕君其图之。」桓公乃许尽归鲁之侵地。既已言,曹沫投其匕首,下坛,北面就群臣之位,顏色不变,辞令如故。桓公怒,欲倍其约。〔五〕管仲曰:「不可。夫贪小利以自快,弃信於诸侯,失天下之援,不如与之。」於是桓公乃遂割鲁侵地,曹沫三战所亡地尽復予鲁。

  〔一〕索隱杜预云:「济北东阿,齐之柯邑,犹祝柯今为祝阿也。」

  〔二〕索隱匕音比。刘氏云「短剑也」。盐铁论以为长尺八寸,其头类匕,故云「匕首」也。   〔三〕索隱公羊传曰:「管子进曰:「君何求?」」何休注云:「桓公卒不能应,管仲进为言之也。」

  〔四〕索隱齐鲁邻接,今齐数侵鲁,鲁之城坏,即压近齐之境也。

  〔五〕索隱倍音佩也。   其后百六十有七年而吴有专诸之事。〔一〕   〔一〕索隱「专」字亦作「剸」,音同。左传作「鱄设诸」。

  专诸者,吴堂邑人也。〔一〕伍子胥之亡楚而如吴也,知专诸之能。伍子胥既见吴王僚,说以伐楚之利。吴公子光曰:「彼伍员父兄皆死於楚而员言伐楚,欲自为报私讎也,非能为吴。」吴王乃止。伍子胥知公子光之欲杀吴王僚,乃曰:「彼光將有內志,未可说以外事。」〔二〕乃进专诸於公子光。

  〔一〕索隱地理志临淮有堂邑县。   〔二〕索隱言其將有內难弒君之志,且对外事生文。吴世家曰「知光有他志」。

  光之父曰吴王诸樊。诸樊弟三人:次曰余祭,〔一〕次曰夷眛,〔二〕次曰季子札。诸樊知季子札贤而不立太子,以次传三弟,欲卒致国于季子札。诸樊既死,传余祭。余祭死,传夷眛。夷眛死,当传季子札;季子札逃不肯立,吴人乃立夷眛之子僚为王。公子光曰:「使以兄弟次邪,季子当立;必以子乎,则光真適嗣,当立。」故尝阴养谋\臣以求立。

  〔一〕索隱祭音侧界反。   〔二〕索隱亡葛反。公羊作「余末」。

  光既得专诸,善客待之。九年而楚平王死。〔一〕春,吴王僚欲因楚丧,使其二弟公子盖余、属庸〔二〕將兵围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