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公案》 第三○二回 一官拚弃贤令开棺 双履招来冤民出狱
话说山阳县将吴何氏供词,并各具开棺甘结,迭成文卷,分别申详上宪。这日施公接到申文,随即看了一遍,暗道:“这吴何氏反复辩驳,未为无理。但据亲目所睹,风卷麻裙,又据王殿臣等探访各事,其中实有冤屈。今据山阳县呈请开棺相验;这山阳县不但胆识兼备,而且是个好官,本部堂不可不准。”因批道:“据详已悉,仰该县即日开棺,详加检验。务使水落石出,以彰国法,而儆淫凶,毋任死者含冤,生者漏网。
缴!”批毕,随即发县。山阳县奉到批文,复又亲往漕督衙门,面禀一切。施公大加赏识。当向山阳县道:“如果实非谋害,所有应得处分,本部堂当与贵县共之。不过贵县临验时,恐有仵作舞弊蒙混等情。”山阳县唯唯退去。当即回了衙门,立刻传知书差人役、仵作人等,饬令预备尸场,明日早晨开棺。合署书差知道此事,皆谓“本官得了疯疾,硬说人家谋害亲夫的”。
到了次日,各事备办停当,山阳县带领书差、仵作,并吴何氏人等,一齐出了东门,直望吴其仁坟墓而来。相离不远,见尸场已经搭得齐整。不一会已到,山阳县下轿,先往坟前绕走一圈。忽然一阵旋风,直吹得尘灰高起。山阳县又在坟前暗祝了两句话,然后升入公堂,喝令土工掘冢。将冢掘开,露出尸棺,便令仵作开验。仵作答应,即随手持铁斧,先在棺头砍了三斧,然后凿开棺盖。当有土工抬过。随即,仵作请官亲临,眼同检验。山阳县离了公座,亲到棺前,但见尸身毫不腐烂,因喝仵作如法检验。仵作不敢怠慢,遂即从头至足检验一周,喝报:“毫无伤痕,实系暴病而死。”山阳县又令再验,旋又报:“委实无伤。”山阳县无可奈何,只得命人盖棺封墓。何氏大声说道:“大老爷以莫须有之言,妖幻无凭之梦,开人之墓,启人之棺,翻倒人之尸骨。死者何辜,遭此荼毒?既启棺而又欲盖棺,开墓而又欲封墓,此非孀妇所敢遵命。”山阳县只得忍气吞声,缓言说道:“尔言诚是。但本县前已具了甘结,申详上宪。今既验无伤痕,本县自甘认罪。死者既已无辜,而再令其尸首暴露,本县更无以对死者,且先盖棺封墓。尔如不信,尔可上控大府,请定本县之罪便了!”何氏听罢,这才允为盖棺封墓。山阳县打道回衙,何氏暂行回家。
山阳县拈香已毕,即便去见施公,禀知一切。施公颇为纳闷,因道:“贵县令道此意外之事,皆本部堂的不是,随即自请参处,以分贵县之罪。”山阳县起身致谢,正欲告辞,忽见施安呈上一张词状。施公展开一看,就是吴何氏控告山阳县擅请开棺一案。施公当令施安传谕何氏:听候本部堂提参该县。
施安传谕出来,何氏自行回家,心中颇为得意,以为从此可以无虞了,逐日与奸夫恣情取乐不提。山阳县告辞出来,回到衙门,颇为愤恨。然亦无可如何,只得密派心腹,详加探访。施公亦复如是,暂且不提。
且说王三郎妻被人谋害,朱槐冤屈在狱,施公悬赏招寻绣履,那赏格已悬有十日,并无人拾得。李宾如竟然法外逍遥。
这日李宾如在一店饮酒,这酒店妇人却同李宾如有奸。李宾如酒至半酣--合该朱槐灾难要满,朱氏冤屈可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李宾如忽向那淫妇人说道:“看你有心顾我,我从未有点好处与你的,今当以一宗财爻相报。”那妇人笑道:“你自来我家,何曾使用过你半文钱?既有财爻,你还要自取,何得与我?我不受你这油滑嘴来骗我。”李宾如道:“你可知道王三郎妻被人谋害,朱槐现在监狱,将要抵偿;施大人出了榜文,招寻朱氏绣履,如有人拾得,当堂赏给大钱五十千文?我正知其绣履下落,今说与你知道,你可使你丈夫检出,送往施大人那里领赏。”那妇人道:“我不相信,你怎么知道?”李宾如道:“我昨日走近东门外河亭旁边,脚下被一物绊了一跤,低头一看,见是女人一只绣履,并一把利刃,埋在泥内,因此知之。”那妇人仍不相信,等李宾如去后,暗向丈夫说知,密令前往捡拾。酒店主本来好利心重,一闻此言,即去找寻。走到河亭旁边,扒开松泥,果有女人绣鞋一只,利刃一把,忙取回来。那妇人一见大喜,即令其夫持履呈送漕督施公。
那酒店主便携了绣履,直向漕督衙门而来。到了衙门,先将绣履交与值日,由值日差送进。施公正为此事在那里纳闷,忽见绣履,当即问道:“是何人送来?”值日差道:“是个开酒店的送来的。”施公一面饬令值日差传知来人,听候给赏,一面传伺候升堂。施公升了堂,将酒店主带上问道:“这绣鞋你是哪里得来?”酒店主回道:“是从东门外河亭畔泥中捡出。”
施公道:“谁叫你在那里去找?”答云:“是小人的妻子叫小人前去。”施公道:“你妻子又怎么知道呢?”答道:“是在店内饮酒的一个姓李的客人说的。小人妻子听见这话,叫小人去的。”施公道:“这姓李的叫什么名字?常来你店饮酒的么?”
答云:“名宾如,是常来的。”施公遂令吏役如数给发赏钱,店主拜谢而去。施公复令王殿臣、郭起凤道:“你二人跟他前去侦探。倘遇该酒店妇女在家,同人饮酒,即刻捉来。”王、郭二人,奉令前去。
却说那酒店主将赏钱携到家中,他妻子喜之欲狂,因道:“你我得此赏钱,皆李某之力,可谓他来取些分他。”那酒店主答应,即至李家,把李宾如请来。那妇人一见宾如,笑容可掬,越加奉承,便邀入自己卧房,安排酒肴相待,三人共席而饮。那妇人复向李宾如说道:“我夫妻得此赏钱,皆是大郎指教,何能独得?应与大郎共分。”李宾如笑道:“此事虽我指引,却是你的财爻。”三人正在那里谈笑,王殿臣已在外面探听清楚,同郭起凤即抢入房中,将二人捉住,解回衙门。施公即刻升堂,先将该妇讯道:“尔如何知道被杀的妇人绣鞋所埋之处呢?”那妇人道:“系酒客李宾如所说。他说看见一只女子绣鞋、一把利刃,埋在泥中,因此小妇人才叫丈夫去拾。”
施公道:“你丈夫只将绣鞋送来,那利刃尚在何处?”那小妇人道:“现在小妇人家中。”施公即命人去调利刃,一面即提李宾如严讯。李宾如始则不招,后被严刑,抵赖不过,只得将上项各节,及与酒店妇人通奸等情,一一招出。施公判令李宾如处死以抵朱氏。酒店妇人责竹杖四十,即交酒店主领回,严加管束。朱槐释放出狱,闻者快心。欲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