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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公案》 第七五回 皇上准题本 恩赏一年俸

更新时间: 作者:不题撰人

众朝臣谢恩已毕,一齐站起,与施公拉手贺喜;散出朝来,乘轿骑马,各回府宅内。九门提督心有病,见贤臣并未提他,心中知情,哈着腰儿,向贤臣拉了拉手,彼此一笑,都不说破,分别各乘马回府。

贤臣顿辔加鞭,离府门不远,瞧见门前多人闹吵。原是内监。看见贤臣,一齐发怒,跑过拦路说话,叫声:“府尹,今朝上门拚命!井水不犯河水。为什么无缘无故参我们一本?”

众太监当中有些又望贤臣讲话,叫声:“施老爷,求恕我等。

怎么想个法儿,把此事消灭,方感大情。”言罢站起,望施公深深一躬到地。施公行礼相还,带笑回答说:“众位老爷,不用为难,我有主意。”把嘴伸到卫公耳边,悄语低言,叽叽喳喳只见卫太监点着头说:“如此甚妙,只求老爷婉转些儿。”

又叫:“梁老爷走罢!”随即告辞。

且说施公想起董成告金之故,吩咐进衙。施公到大门上马,家人跟随,登时到顺天府门。衙役一见本官,不敢怠慢,青衣喊道进衙。至滴水下马,贤臣上堂升座。众役喊堂已毕,只见去逐秧歌脚的公差陈虎,上堂跪倒回话:“小的奉命晓谕各堂子的,限十日以内,把秧歌脚赶出外。回禀大老爷。”施公一摆手,公差叩头退下。

又听衙外喧哗,见二人走进大门,上堂跪下,年纪均在三十上下。贤臣说:“你们来何事?从实诉来。”二人见问,一个叩头,口尊:“老爷,小的二人乃系亲兄弟。父母早丧。弟兄分居。小的姓富,名叫富仁;他叫富义。因为弟在家遗失银子,他说小的偷去。因此争吵相打,告到大老爷台下断明。”施公闻听,下问:“你是兄,他是弟,你二人各住,他的银子怎么说你偷去?不知住在哪里?家中还有什么人?从实讲来,不许放刁。”富仁说:“太爷容禀:小的家住东沿河,金太监寺对过,街西。妻子钱氏。女儿今年十二岁,叫他大叔。现小的裱行手艺。全家三口,小的年三十八岁;妻三十四岁。因无买卖柴米之钱,听见兄弟要卖房子,可得银二十两。小的无处借贷,无奈问他借二两,未应;留小的吃饭。兄弟去买东西。小的等了多时,外房只弟妇一人,似觉不便,是以小的走出回家。刚然坐下,见弟跟我来要银子。回说小的未见他的银子。

他即动气。街居相劝,总是不听,把小的衣服拉破是实。”贤臣听了,叫声:“富仁,你倒见过他的银子无有?”回答:“小的并没见过。他凭空讹诈。”贤臣说:“这就奇了!你且下去。”

富仁叩头下堂。施公又叫:“富义,本府问你,家中有什么人?

作何生意?银子放在何处?从实言来。”口尊:“大老爷,容小的细禀:小的家住钟鼓楼后。妻何氏,年三十二岁;小的三十五岁;子名索桂,八岁。做钱铺生意,因乏银钱,才把铺屋变卖,银价二十两,心想添在铺内。片时兄长前来借贷。有心周济他,未等出口,小的留兄吃饭。我出去沽酒回来,兄长回家去了。小的随即拉开抽屉,就不见银两。妻子说:『屋中大伯坐着;又听抽屉之声。自兄长去后,再后无人来。”贤臣闻听,叫声:“富义,你卖房二十两银子,共是几块?”未知后事如何,且看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