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计》 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
第十四计 借尸还魂:有用者,不可借①;不能用者,求借②。借不能用者而用之,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③。①有用者,不可借;意为世间许多看上去很有用处的东西,往往不容易去驾驭而为已用。②不能用者,求借:此句意与①句相对言之。即有些看上去无什用途的东西,往往有时我还可以借助它而为己发挥作用。犹如我欲“还魂”还必得借助看似无用的“尸体”的道理。此言兵法,是说兵家要善于抓住一切机会,甚至是看去无什用处的东西,努力争取主动,壮大自己,即时利用而转不利为有利,乃至转败为胜。
③匪我求童蒙,童蒙求我:语出《易·经蒙》卦。蒙,卦名。本纷是异卦相迭(下坎上艮)。本卦上卦为艮为山,下卦为坎为水为险。山下有险,草木丛生,故说“蒙”。这是蒙卦卦象。这里“童蒙”是指幼稚无知、求师教诲的儿童。此句意为不是我求助于愚昧之人,而是愚昧之人有求于我了。古人按语说.换代之际,纷立亡国之后者,固借尸还境之意也。凡—切寄兵权于人,而代其攻宁者,皆此用也。历史上常有这种情况,在改朝换代的时候,都喜欢推出亡国之君的后代,打着他们的旗号,来号召天下。用这种“借尸还魂”的方法,达到夺取天下的目的。在军事上,指挥官一定要善于分析战争中各种力量的变化,要善于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有时,我方即使受挫,处于被动局面,如果我方善于利用敌方矛盾,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力量,能够转被动为主动,改变战争形势,达到取胜的目的。
借尸还魂:原意是说已经死亡的东西,又借助某种形式得以复活,用在军事上,是指利用、支配那些没有作为的势力来达到我方目的的策略。战争中往往有这类情况,对双方都有用的势力,往往难以驾驭,很难加以利用。而没有什么作为的势力,往往要寻求靠山。这个时候,利用和控制这部分势力,往往可以达到敢胜的目的。秦朝实行暴政,天下百姓“欲为乱者,十室有五。”大家都有反秦的愿望,但是如果没有强有力的领导者和组织者,也就难成大事。秦二世元年,陈胜、吴广被征发到渔阳戍边。当这些戌卒走到大泽乡时,连降大雨,道路被水淹没,眼看无法按时到达渔阳了。秦朝法律规定,凡是不能按时到达指定地点的戌卒,一律处斩。陈胜、吴广知道,即使到达渔阳,也会误期被杀,不如一拼,寻求一条活路。他们知道同去的戍卒也都有这种思想,正是举兵起义的大好时机。陈胜又想到,自己地位低下,恐怕没有号召力。当时有两位名人深受人民尊敬,一个是秦始皇的大儿子扶苏,温良贤明,已被阴险狠毒的秦二世暗中杀害,老百姓却不知情,另一个是楚将项燕,功勋卓著,爱护将士,威望极高,在秦灭六国之后不知去向。于是陈胜,公开打出他们的旗号,以期能够得到大家拥护。他们还利用当时人们的迷信心理,巧妙地作了其它安排。有一天,士兵做饭时,在鱼腹中发现一块丝帛,上写“陈胜王”(这个王字是称王的意思),士兵大惊,暗中传开。吴广又趁夜深人静之时,在旷野荒庙中学狐狸叫,士兵们还隐隐约约地听到空中有“大楚兴,陈胜王”的口号。他们以为陈胜不是一般的人,肯定是“天意”让他来领导大家的。陈胜、吴广见时机已到,率领戍卒杀死朝廷派来的将尉。陈胜登高一呼.揭竿而起。他说:我们反正活不成了,不如和他们拼个你死我活,就是死,也要死出个样儿来。于是,陈胜自号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占大泽乡,天下云集响应,节节胜利,所向披靡。后来,部下拥立陈胜为王,国号“张楚”。
赤壁大战之后,刘备势力增强,但还不雄厚。他和孙权都把眼睛盯住四川,那里地理位置好,资源丰富,是个可以大展宏图的好地方。但是,曹操统一中原的决心已定,虎视眈眈,牵制住了孙权的力量。刘备、孙权一时都对四川无法下手。公元215年,曹操进攻汉中,张鲁降曹。益州刘璋集团形势危急。这时,刘璋集团内部争权夺利,分崩离析。刘璋深怕曹操进攻四川,心想,不如请刘备来,共同抵御曹操。刘备得讯,喜不自胜,正中下怀,这不正是他进军四川的大好时机吗,他派关羽留守荆州,亲自率步卒万人进入益州。刘璋推举刘备为大司马领司隶校尉,自己为镇西大将军兼益州牧。
刘备、刘璋的这段“蜜月”肯定长不了。一日,刘备接到荆州来信,说曹操兴兵侵犯孙权。刘备请刘璋派三万精兵、十万斛军粮前去助战。刘璋怕削弱了自己的力量,只同意派三千老兵出川。刘备乘机大骂刘璋:我为你抵御曹操,你却吝惜钱财,我怎能和你这种人合作共事!于是向刘璋宣战,乘胜直捣成都,完成了占领四川的计划。刘备就是借刘璋这个“尸”,扩充了实力,占据了四川,为以后建国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