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校释》 第二十七章
善行,无辙迹;
罗振玉曰:景福本“行”下有“者”字,“善言”、“善教”、“善闭”、“善结”下并同。广明本同。谦之案:室町本亦同。
严可均曰:“辙迹”,河上作“彻迹”,王弼作“彻迹”。梁简文云:“应‘车’边,今作‘彳’边者,古字少也。”
吴云曰:“辙”,傅本作“彻”。
卢氏抱经释文考异:说文无“辙”字,庄子、战国策、史记皆以“轶”为“辙”。案“轶”借字,实应用“辙”。谦之案:老子书中“彻”“辙”二字,字义不同。七十九章“无德司彻”,用“彻”字。此章“善行无辙迹”,用“辙”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五引古老子,“彻”字作○,“辙”字作○,辙为车迹。彭耜释文曰:“辙,李直列切。轮辗地为辙。”
善言,无瘕◆;
严可均曰:“瘕◆”,御注、河上作“瑕◆”,王弼“瑕谪”。
吴云曰:“无瑕谪”,今本作“◆”,易州本同,俗字也。
谦之案:释文出“谪”字,作“谪”亦通。扬雄方言三“谪,怒也”,郭璞注:“相责怒。”又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谪”字引古老子作○,馆本、遂州本作“适”。
高亨曰:“瑕◆”皆玉疵也。管子水地篇:“夫玉,瑕适皆见,精也。”尹注“瑕适,玉疵也。”荀子宥坐篇:“瑕适并见,情也。”义同。吕氏春秋举难篇:“寸之玉,必有瓋瑕。”“适”、“◆”古通用,“瓋”则后起专字也。无瑕◆,犹言无疵病耳。
善计,不用筹策;
严可均曰:“善计”,王弼作“善数”。“筹策”,御注作“筹算”。 范应元曰:数,上声。王弼、严遵同古本,河上公作“计”。
罗振玉曰:河上、景龙、御注、英伦、广明、景福诸本均作“计”。“筹策”,御注、英伦二本“策”作“筭”。
谦之案:御览六百五十九引亦作“筭”,馆本作“◆”。论语八佾集解:“多◆饮少◆,释文:‘◆,筹也。’”朱骏声曰:“筭长六寸,计历数者,从竹从弄,会意,言常弄乃不误也。字亦作◆。”
善闭,无关键不可开;
严可均曰:“不可开”,各本“不”上有“而”字,下句亦然。 孙矿曰:“键”,今本作“楗”。纪昀曰:案“楗”原本作“键”。
谦之案:“关键”连文,傅本作“键”。淮南说山训引“善闭者不用关楗”,道应训引亦作“键”。 范应元曰:楗,拒门木也,或从金傍,非也。横曰关,竖曰楗。傅奕云:“古字作○。”
谦之案:作“○”是也。“关”,说文:“以木横持门户也,从门,○声。”淮南子览冥篇“城郭不关”,为“关”字本义。此引申为闭门横木。“○”乃老子书中用楚方言,假借为“楗”。方言五:“户钥,自关而东,陈、楚之间,谓之键,字亦作○。”今案“○”为古字。夏竦古文四声韵卷三出“○”字,引古老子作○。
善结,无绳约不可解。
谦之案:“绳约”为连文。说文“绳,索也。”“约,缠束也。”庄子骈拇篇:“待绳约胶漆而固者,是侵其德也。”“约”字亦是索,绳约犹今言绳索。左传哀十一年公孙挥曰“人寻约,吴发短”,杜注:“约,绳也。”仪礼既夕记“约绥约辔”,郑注:“约,绳也。”旧注谓约为约束之约,当非老子古义。
是以圣人常善救人,而无弃人;常善救物,而无弃物。是谓袭明。
严可均曰:“而无弃人”,各本“而”作“故”,下句亦然。
孙矿古今本考正曰:“常善救人”四句,一本无。“故”,一作“而”。
晁说之曰:“常善救人,故无弃人;常善救物,故无弃物”,独得诸河上公,而古本无有也,赖傅奕辨之尔。 东条一堂曰:按傅奕曰“是以”至“弃物”二十字,独得诸河上本,而古本无有,晁说之跋举此说以驳王氏。予始以为信,然后检淮南子道应训引老子曰:“人无弃人,物无弃物,是谓袭明。”以此观之,傅奕古本亦不足为正。
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 严可均曰:“善人”,御注、大典作“故善人”,河上作“故善人者”。“不善人”,河上“善人”下有“者”字。 蒋锡昌曰:淮南道应训引下句作“不善人,善人之资也”,是淮南所见本无二“者”字,有二“也”字。王注:“故不善人,善人之所取也。”似王本与淮南同。 不贵其师,不爱其资,
谦之案:日本天明本群书治要作“贵其师”,眉注:“旧无‘贵其师’三字,补之。”此无“不”字,是所见旧本作“贵其师,不贵其资”,于义为长。此言“不善人,善人之资”,与上文“常善救人,故无弃人”之旨相合。河上公“不贵其师”注“独无辅也”,“不爱其资”注“无所使也”。独无辅而无所使,似经文亦以作“贵其师,不爱其资”,于义为长。
虽知大迷,此谓要妙。
严可均曰:“虽知”,河上、王弼作“虽智”。“此谓”,各本作“是谓”。 谦之案:敦煌本、傅本与此石同。又“要妙”即幼妙,亦即幽妙。汉书元帝纪“穷极幼眇”,师古曰:“‘幼眇’读曰‘要妙’。” 刘台拱曰:案幼,幽也;眇,微也。古字“幼”“窈”通。尔雅“冥,幼也”,本或作“窈”。孙炎注云:“深闇之窈也”。(汉学拾遗,见刘端临遗书卷七)知“要妙”即幽妙。淮南本经:“以穷要妙之望。”楚辞远游“神要眇以淫放”,集注:“要妙,深远貌。”是也。
「音韵」此章江氏韵读:迹、谪、策、解韵(支部,谪音滴,策,初益反,解音击)。师、资、师、资、迷韵(脂部)。奚侗:迹、谪、策、开、解韵,师、资、师、资、迷韵。陈柱:迹、◆、策韵,开、解韵,人、人、物、物韵,师、资、师、资、迷、妙韵。高本汉:迹、◆、策,开、解,分为二韵,与陈同。邓廷桢:◆、策、解韵,“迹”字不韵。朱骏声曰:“策”字,老子巧用协迹、谪、策、解。江有诰曰:“解”,胡买、佳买、古买三切。按古有入声,当与麦部并收。老子巧运篇“善键无绳约而不可解”,与迹、策协(唐韵四声正十二蟹)。邓廷桢曰:解隶蟹部,为支、佳部之上声,◆、策,则支、佳部之入声。诗殷武:“勿予祸适,稼穑匪解。”适、解为韵,是其证也。至此章首句“迹”字,段氏音韵表亦隶此部,似亦当以为韵,然“迹”从亦声,“亦”字古音在鱼、虞部,不当隶此。段氏所以入此部者,以“迹”字籀文从束作“速”,束声古音在此部,故云尔也。但说文既明云“从◆,亦声”,则为鱼、虞部之字无可议者,今以小篆从亦之字,而用籀文从束之声,终觉未安,故余于“迹”字不敢以为韵,而存其说于此以质疑。然细绎之,首句实当有韵。盖古本从束作“速”,而传写者易以小篆,遂并其韵而失之,不知柱下史在周时固止识古籀也。案史记大史公自序:“桀、纣失其道而汤、武作,周失其道而春秋作,秦失其道而陈涉发迹。”以“迹”与“作”韵,则为鱼、虞部之字明矣。意者籀文从束作“速”,故转入平声之支部,篆文从亦作“迹”,转入平声之鱼部,其即籀篆升降之不同欤?晋梅陶怨诗行以“迹”与壑、客、魄为韵,盖汉以后无以“迹”入支韵者矣。
右景龙碑八十九字,敦煌本无全章,字数不明。河上、王本九十一字,傅本九十七字,范本无“而不可开”“而不可解”八字,共八十七字。河上题“巧运第二十七”,王本题“二十七章”,范本题“善行章第二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