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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校注》 卷 第 二 十 四

更新时间: 作者:袁宏撰(晋) 周天游校注

  〔熹〕(嘉)平四年(乙卯、一七五)  春三月,五经文字刻石立于太学之前〔一〕。

  〔一〕胡三省曰:「雒阳记:太学在雒阳城南开阳门外,讲堂长十丈,广二丈,堂前石经四部,本碑凡四十六枚。西行,尚书、周易、公羊传十六碑存,十三碑毁。南行,礼记十五碑悉崩坏。东行,论语三碑毁。礼记碑上有諫议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名。又赵明诚\金石录曰:石经,盖汉灵帝熹平四年所立,其字则蔡邕小字八分书也。后汉书儒林传敘云「为古文、篆、隶三体」者,非也。盖邕所书乃八分,而三体石经乃魏时所建也。」按水经注谷水曰:「东汉灵帝光和六年刻石鏤碑,载五经,立於太学讲堂前,悉在东侧。蔡邕以熹平四年,与五官中郎將堂谿典光禄大夫杨赐、諫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驯、韩说、太史令单颺等奏求正定六经文字,灵帝许之,邕乃自书丹於碑,使工鐫刻,立於太学门外,於是后儒晚学,咸取正焉。及碑始立,其观视及笔写者,车乘日千余辆,填塞街陌矣。今碑上悉铭刻蔡邕等名。魏正始中,又立古篆隶三字石经。」故隶释以为诸儒受詔在熹平,而碑成於光和年间。范书灵帝纪作「詔诸儒正五经文字,刻石于太学门外」,乃指下詔之日,非指刻石树立之日,故袁纪「五经」之上恐脱「詔诸儒正」诸字。

  夏五月丁卯,大赦天下。  延陵园灾。

  冬十月改平准为中准,使中官为之令,列为內署,令、丞悉用中官。

  初,虞大家以选入掖庭,生冲帝,陈夫人生质帝。冲帝早崩,政在梁氏,故未有謚号。议郎毕整上疏曰〔一〕:「孝冲皇帝母虞大家,质帝母陈夫人,皆诞育圣明,而未有謚号,今当以母氏序列于外戚。虽在薨没,犹宜爵赠,况二母见存,而无宠荣者乎?即违母以子贵之义〔二〕,又不可以示后世。」上感其言,以虞大家为贵人,陈夫人为孝王妃〔三〕,使中常侍持节告宪、怀二陵。  〔一〕范书皇后纪作「卑整」。注引风俗通曰:「卑氏,郑大夫卑諶之后,汉有卑躬,为北平太守。」惠栋曰:「整,雁门人。案孙愐引胡太傅碑亦作「卑整」。蔡邕集及袁纪皆作「毕整」。作「毕」字者,误也。」今按续汉书亦作「毕正」,其必有所据。恐当以袁纪为是。

  〔二〕见隱公元年公羊传。

  〔三〕「孝王」,是勃海孝王鸿也。

  大鸿臚袁隗为司徒〔一〕。

  〔一〕范书作熹平元年十二月事。

  五年(丙辰、一七六)

  夏四月癸丑〔一〕,大赦天下。

  〔一〕范书作「癸亥」。按是月壬辰朔,无癸亥,袁纪是。

  五月,太尉李咸久病罢,光禄〔勋〕刘宽为太尉〔一〕。

  〔一〕范书灵帝纪作「太尉陈耽罢,司空许训为太尉」。又刘宽为太尉,范书系於「秋七月」。「勋」字据范书补。

  闰月,永昌太守曹鸞下狱诛。

  初,鸞上书讼党人曰:「夫党人者,或耆年渊德,或衣冠英贤,皆宜股肱王室,左右大猷者也。而久被禁錮,辱在泥涂。谋\反大逆,尚蒙赦宥,党人何罪,独不开恕乎!所以灾异屡见,水旱荐臻,皆由於斯。宜加沛然,以副天心。」有司奏槛车征鸞弃市。鸞年九十,本郡悯其无辜。於是申党人之例,父兄子弟、门生故吏,皆免官禁錮。

  冬十月,司徒袁隗久病策罢。

  隗字次阳,累世三公,贵倾当时。兄弟逢及隗並喜人事,外结英俊,內附宦官。中常侍袁朗〔一〕,隗之宗人,用事於中,以逢、隗家世宰相,推而崇之以为援。故袁氏宠贵当世,富侈过度,自汉公族未之有也。逢兄子绍,好士著名,宾客辐輳,绍折节下之,不择贤愚。逢子术亦任侠好士,故天下好事之人,爭赴其门,輜軿柴车,常有千两。宠臣、中官皆患之。  〔一〕范书袁安传作「袁赦」。

  十二月丙戌〔一〕,光禄大夫杨赐为司徒。

  〔一〕范书作「十一月」。按十一月戊子朔,无丙戌,范书误。

  是时拜爵过差,游观无度,赐叹曰:「吾世受国恩,又备宰相,安得拱默哉!」復上疏曰:「臣闻天生蒸民,不能自牧,故立君长,使司牧之。是以文王日昃不食〔一〕,以立雍熙之化。顷闻拜爵过多,每被尚书劾,非眾所归,或不知何人。昔尧用●〔二〕,犹尚先试考绩,以成厥功。今之所用,无他名德,旬月之间,累迁高位,守道之徒,歷载不转,劳逸无別,善恶同流。又闻微行数出诸苑囿,观鹰犬之劳,极般游之乐,政事日隳,大化凌迟,忘干干不息,忽屡省之钦哉。陛下不顾二祖之勤止,追慕五宗之高纵〔三〕,殆非所谓光昭之美,而欲以望太平,是由曲表而求直影〔四〕,却行而求及前人。惟陛下绝慢游之戏,念官人之重,割超越之恩,慎贯鱼之次,以慰遐邇愤怨之望。臣受恩偏厚,特添师傅之任,不敢自同凡臣,括囊解咎  〔五〕,谨自手书,皂囊密上。」  〔一〕按尚书无逸篇曰:「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注曰:「昃音侧,本亦作仄。」黄本作「夜」误。龙溪精舍本作「昃」,是。

  〔二〕●,舜,舜之本字,见说文。

  〔三〕二祖,高祖、光武也。「勤止」见诗周颂賚。其文曰:「文王既勤止,我应受之。」言文王既劳心於政事,而有天下之业,我当而受之。又五宗者,指文帝太宗,武帝世宗,宣帝中宗,明帝显宗,章帝肃宗。

  〔四〕荀子王霸篇曰:「犹立枉木而求其影直也。」

  〔五〕易坤卦曰:「括囊无咎无誉。」疏曰:「闲其知而不用,故曰括囊。不与物忤,故曰无咎。」

  六年(丁巳、一七七)

  春正月辛丑,大赦天下。

  二月,武库东垣自坏。

  夏,鲜卑寇边。乌丸校尉夏育上言:「鲜卑仍犯塞,百姓怨苦,自春以来,三十余(人)发

  〔一〕。请幽州诸郡兵,出塞討之。」时故护羌校尉田晏以他事论刑,因中常侍王甫求为將。甫建议当出军与育并力,詔书遂用晏为鲜卑中郎將,与匈奴中郎將臧旻、南单于,三道並出。

  〔一〕据范书鲜卑传刪。

  时大臣多以为不便,议郎蔡邕议曰:「周有玁狁之役〔一〕,汉有瀚海之事〔二〕,征罚四夷,所由来尚矣。然而时有同异,势有可否,不可一也。天设山河,秦筑长城,汉起塞垣,所以分別內外,异殊俗也。其外则分之夷狄,其內则任之良吏,后嗣遵业,顺奉所守。苟无〔蹙〕(慼)国之讥〔三〕,岂与虫螘之虏,校往来之所伤哉?乃欲度塞出攻,虽破之,不可弭尽,而本朝必为之旰食〔四〕!昔淮南王安諫伐越曰:「天子之兵,有征无战。言其莫敢校也〔五〕。如使蒙死儌倖,以逆执事廝养之卒,有不备而归者,虽得越王之首,犹为大汉羞之。」而育欲以齐民易丑虏,射干没以要功〔六〕,就如其言,犹已危矣,况其得失不可知也!昔朱提郡反〔七〕,孝元皇帝纳贾捐之言,割而弃之。夫恤民救急,虽成郡列县,犹尚弃之,况鄣塞之外,未尝为民居者乎?臣愚以为宜止出攻之计,令诸郡修垣,屯守冲要,以坚牢不动为务。若乃守边之术,李牧发其策〔八〕,严尤申其要〔九〕,遗业犹在,文章具存。循二子之策,守先帝之规,臣曰可矣。」育,下邳淮浦人,以忠直称,所歷皆有名跡。

  〔一〕诗小雅六月曰:「玁狁孔炽,我是用急。王于出征,以匡王国。」

  〔二〕史记霍去病传言去病西击匈奴,「获屯须王、韩王等三人,將军、相国、当户、都尉八十三人,封狼居胥山,禪於姑衍,登临瀚海。」索隱引崔浩曰:「北海名,群鸟之所解羽,故云翰海。」

  〔三〕诗大雅召旻曰:「昔先王受命,有如召公,日辟国百里。今也,日蹙国百里。」范书蔡邕传作「蹙」,据以改。

  〔四〕昭公二十年左传曰:「伍尚归,奢闻员不来,曰:「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杨伯峻曰:「旰音干,晚也。谓楚之君臣將有吴国来之忧患,不得早食。」按李贤注作伍子胥语,误。

  〔五〕李贤曰:「校,报也。」

  〔六〕史记酷吏传曰:「始为小吏,干没。」服虔曰:「射成败也。」杨树达曰:「黄生云:此言以公家财物入己,如水之淹没,沉没无跡也。不水而没,故曰干没,与陆沉意同。」按袁纪邕文之意,当以服说应之。

  〔七〕按汉书贾捐之传、范书鲜卑乌桓传均作「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