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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汉纪校注》 卷 第 二 十 三

更新时间: 作者:袁宏撰(晋) 周天游校注

  建寧元年(戊申、一六八)  春正月己亥,上征至,大將军竇武持节迎于夏门亭。

  庚子,即皇帝位。

  以太尉陈蕃为太傅,〔与〕(以)將军竇武〔及〕(为)司徒胡广录尚书事〔一〕。詔曰:「太傅陈蕃辅弼先帝,出纳为允,謇諤之节,宣于本朝。朕初践祚,亲授策命,忠篤之性,老而弥纯。其封蕃为高阳侯。」固让不受,章十余上乃许。  〔一〕据范书灵帝纪改。

  三月辛丑,葬孝桓皇帝于宣陵〔一〕。

  〔一〕范书灵帝纪作「二月辛酉」。按三月己卯朔,有辛丑,然无下文之庚午。二月己酉朔,辛酉乃第十三日,庚午乃第二十二日,故当以范书为是。  庚午,大赦天下〔一〕。赐男子爵,孝悌、力田帛各有差。

  〔一〕范书作「辛未」,相差一日,未知孰是。

  夏四月甲午〔一〕,追尊祖解瀆亭侯淑为孝元皇帝,考嗣侯萇为孝仁皇帝〔二〕,妃董姬为慎园贵人。

  〔一〕范书作「闰月甲午」。朔闰考曰:「闰月戊申朔。谷雨丁未在三月晦日,小满戊寅在四月朔日。杨统碑有三月癸丑,即月之六日,碑省言闰。纪有甲午疑误。」

  〔二〕范书灵帝纪及独断均作「孝元皇」、「孝仁皇」,乃省文耳。

  戊辰〔一〕,以长乐卫尉王畅为司空。

  〔一〕四月戊寅朔,无戊辰,疑有讹。

  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

  六月癸巳,录定策功,封竇武、曹节等十一人为列侯。

  八月,司空王畅以灾异策罢,宗正刘宠为司空。

  畅字叔茂,太尉龚之子也。初,畅为南阳太守,设禁令,明赏罚。太守下车之后,而故犯法者,发屋伐树,塞井移灶〔一〕。豪彊战慄,晏开早闭。功曹张敞諫曰:「盖闻诸经典,殷汤开三面之网,而四方归仁;武王除炮烙之刑,而天下咸服。高祖创业,约法三章;孝文宽刑,号称太宗。若夫卓茂、文翁之徒,皆去严刻,务崇温和。夫明哲之君,网漏吞舟之鱼,然后三光明于上,民物和於下。愚谓舜举皋陶,不仁者远〔二〕;隨会为政,晋盗奔秦〔三〕。治民在德,不在於刑。」畅於是崇宽慎刑,旌贤表德。

  〔一〕疑「移」系「夷」之误。

  〔二〕出论语顏渊。

  〔三〕宣公十六年左传曰:「晋侯以黻冕命士会將中军,且为太傅。於是晋国之盗逃奔于秦。」「士会」即「隨会」也。  畅以郡俗奢富,欲约己以矫之,乃衣大布,坐羊皮,车厩马羸弊〔一〕,而不改之。同郡刘表,时年十七,从畅受学,进諫曰:「盖闻奢不僭上,俭不逼下〔二〕,守道行礼,贵处可否之间。清不暴鳞,浊不汙泥,蘧伯玉耻独为君子。府君不希孔门之明训〔三〕,而慕夷齐之末操〔四〕,无乃皎然自贵於世。」畅答曰:「昔公仪休在鲁,拔园葵,去织妇;孙叔敖相楚,其子披裘刈薪

  〔五〕。夫以约失之者鲜矣〔六〕!闻伯夷之风者,贪夫廉,懦夫有立志〔七〕。虽以不德,敢慕高风,且以矫俗也。」

  〔一〕疑「车」系衍文。

  〔二〕礼记杂记下曰:「君子上不僣上,下不偪下。」  〔三〕黄本及范书均作「孔圣」,蒋本乃依南监本作「孔门」。  〔四〕李贤曰:「论语:孔子曰「奢则不逊,俭则固」言仲尼得奢俭之中,而夷齐饥死,是其末操也。」孔子语见述而,其意本在奢则僣上,俭失礼耳。与其僣上而不逊,不若俭之但失礼耳。

  〔五〕並见史记。前者乃循吏传,后者乃滑稽传也。

  〔六〕见论语里仁。

  〔七〕见孟子万章章句下。

  太后新摄政,政之巨细,多委陈蕃、竇武,同心戮力,以奖王室,征用天下名士参政事。於是天下英雋,知其风指,莫不人人延颈,想望太平。

  其后中常侍曹节与上乳母赵嬈求諂於太后,太后信之,数出詔命,有所封拜。蕃、武每諫,不许。会有日蚀之变,蕃谓武曰:「昔萧望之为石显所杀,李、杜祸及妻子〔一〕。有一石显,望之尚为之死,况数十人耶?赵夫人旦夕乱政,其患最甚。蕃以余年,请为將军除之〔二〕。因灾之变,以除佞臣,谁曰不可!」武亦谋\之,深纳蕃言,乃言之於太后曰:「故事,內官但典门户,给事左右而已。今乃参政事,贵显朝廷,父子兄弟,並在列位,天下匈匈,多以为患,今可悉除之。」太后曰:「此皆天所生,汉元以来,世世用事,国之旧典,何可废也?但诛其恶耳。」武性详重,疑而未决。

  〔一〕李,李固;杜,杜乔。范书「李杜」上有「近者」二字,袁纪恐脱。

  〔二〕时蕃已八十岁,故曰「余年」。

  是时太白犯上將星,又入太微〔一〕。侍中刘瑜素善天文,与蕃书曰:「星辰错乱,不利大臣。前所谋\者,事宜速断之。」蕃、武得书,將发。於是以朱宇为司隶校尉,刘祐为河南尹。武奏收中常侍曹节、长乐食监王甫等,使侍中刘瑜內其奏。谋\颇泄漏,节等及窃发瑜奏,且知其事,节曰:「前先帝宫人嫁,武父子载取之,各且十余人,此大罪也。身自不正,何以正人!」中黄门朱瑀曰〔二〕:「其中放纵者罪当诛耳,我曹何罪!」乃与等辈十余人结诛武等。是夜矫詔以王甫为黄门令,持节诛尚书令尹勋,因共胁太后取璽綬。

  〔一〕通鑑与袁纪同。而范书竇武传作「太白犯房左驂,上將星入太微」。按晋书天文志,房四星,第一星上將也。太微,天子庭也。则范书標点本断句误耳。续汉天文志入太微者亦太白,而非上將星也。

  〔二〕朱瑀原误作朱宇,袁纪灵帝纪中卷及范书均作朱瑀,故逕改。

  九月辛亥〔一〕,节请帝御前殿,召公卿百官,易拜司隶校尉、河南尹,遣中謁者分守南、北宫。节称詔收大將军竇武,武不受詔。与子绍將北宫二千人屯洛阳都亭。

  〔一〕范书作「丁亥」。通鑑考异曰:「范书帝纪作「丁亥」,袁纪作「辛亥」。按长历,是年九月乙已朔,无丁亥。今从袁纪。」標点本据以改范书。

  太傅陈蕃闻起兵,將官属诸生八十余人到承明门。使者不內曰:「公未被詔召,何得勒兵入宫?」蕃曰:「赵鞅专兵向宫,以逐君侧之恶。春秋义之〔一〕。」有使者出开门〔二〕,蕃到尚书门,正色曰:「大將军竇武忠以卫国,黄门、常侍无道,欲诬忠良邪?」黄门王甫曰:「先帝新弃天下,山陵未成,武有何功?兄弟父子並封三侯,又设乐饮讌,多取掖庭宫人,旬日之间,资财巨万。大臣如此,是为道邪?公为宰辅,苟相阿党,復何求贼\?」使剑士收蕃。蕃声逾厉,辞气不挠,遂送蕃北寺狱〔三〕。

  〔一〕春秋以赵鞅不请晋君而执邯郸午,保晋阳,书曰「赵鞅以晋阳叛」,未尝义之。后因韩、魏之请,鞅盟于公宫,亦无清君侧之举。春秋三传均不见,未知陈蕃何据。

  〔二〕范书作「突入承明门」。通鑑从范书。

  〔三〕御览卷三五二引汉南记曰:「陈蕃等欲除诸黄门,谋\泄,閽寺之党於宫中诈称惊,云外有反者。蕃奔入宫,小黄门朱宇逆以戟刺蕃。」范书作「蕃拔剑叱甫,甫兵不敢近。乃益人围之数十重,遂执蕃送狱」。通鑑从袁纪。

  节又称詔,以少府周静行车骑將军〔一〕,与匈奴中郎將张奐、王甫持节共以討武等,与武陈兵於闕下。武令其军曰:「黄门、常侍反逆无道,何尽隨之反乎?先降有重赏。」〔二〕中官执势久,士皆畏之,於是(免)武兵数十人者各为部,归於甫军,自旦至食时,兵降且尽。武自杀,绍等走,靖等皆斩〔三〕,绍弟机、亲族宾客悉诛之。蕃亦被害,妻子徙日南。皇太后迁於云台。於是自公卿以下,尝为蕃、武所举,皆免官禁錮。

  〔一〕范书「周静」作「周靖」。袁纪下文之「靖」,乃绍弟靖。

  〔二〕范书竇武传曰:「甫兵渐盛,使其士大呼武军曰:「竇武反,汝皆禁兵,当宿卫宫省,何故隨反者乎?先降有赏!」营府素畏服中官,於是武军稍稍归甫。」按黄本「武令」作「甫令」,然与其所言身份不符;蒋本作「武令」,文虽可通,然与武军散归甫营又不合,疑袁纪脱误恐多。通鑑两存之,武令系于屯兵都亭之时,甫令系于闕下对阵之际。又「中官」原误作「中宫」,逕改之。

  〔三〕范书言武、绍並自杀,而未及靖被斩之事。

  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初,袁〔閬〕(閎)为郡功曹〔一〕,举蕃以自代曰:「陈蕃有匡弼之才,不可久屈,宜以礼致之。」於是为郡功曹,举贤良方正皆不就。桓帝初招延俊乂,征拜为议郎,起署为尚书,稍迁九卿。初为豫章太守,独设一榻以候徐孺子,余人不得而接〔二〕。其高简亮正皆此类也。  〔一〕据范书改。  〔二〕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袁纪曰:「蕃在豫章,为稚独设一榻,去则悬之,见礼如此。」古人引书多以己意改窜,於此可见。  丙辰,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司空刘宠为司徒。

  宠字祖荣,东莱牟平人。初为会稽太守,正身率下,郡中大治。征入为將作大匠。山阴县有数老父,年各八十余,居若邪山下,去郡十里。闻宠当还,相率共往送宠,人齎百钱。宠见老父曰:「何乃自苦来邪?」对曰:「山谷鄙老〔一〕,生来尝到郡县。他时吏发〔二〕,不去民间,或狗吠竟夕,民不得安。自明府下车以来,吏稀至民间,狗不夜吠。老值圣化,今闻当见弃,故自力来送。」宠曰:「吾何能及公〔言〕邪〔三〕?甚勤苦父老。」为选一大钱受之。故会稽号为「取一钱」〔四〕,其清如此。薄衣服,弊车马,其与人交恂恂然。在朝廷正色,不可干以私,闭门静居,不接宾客,教诲子孙而已。故进不见恶,退无谤言。

  〔一〕范书作「山谷鄙生」。王补曰:「鄙生字,范书凡数数见,然承上文「山民愿朴,乃有白首不入市井者」,则袁纪为合。」

  〔二〕发,发求,即征敛也。

  〔三〕据范书补。

  〔四〕范书作「号宠为「一钱太守」」。

  封曹节十八人为列侯,討陈、竇之功也。

  十月甲辰晦,日有蚀之。  鲜卑犯幽州,杀略吏民。自此以后,无岁不犯塞。  陈竇之诛,海內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於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著为东海相。詔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著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刑竟归乡里,为奸人所杀。  二年(己酉、一六九)  春正月丁丑〔一〕,大赦天下。迎慎〔园〕(国)董贵人幸南宫嘉德殿〔二〕。

  〔一〕是月甲辰朔,无丁丑,疑有讹。

  〔二〕据本卷建寧元年纪文改。

  二月己巳,尊董贵人为孝文皇后〔一〕。后置永〔乐〕宫〔二〕,如匽贵人之礼。贵人,河间人。配解瀆侯萇,生帝。后兄子重为五官中郎將〔三〕。

  〔一〕按范书作「三月己巳」。二月癸酉朔,无己巳,袁纪「二月」当是「三月」之误。又范书及独断,「孝文后」皆作「孝仁后」,袁纪亦误。  〔二〕据续汉志补。  〔三〕「官」原误作「宫」,逕改之。

  夏四月壬辰,青蛇见御座殿轩。癸巳,大风折木〔一〕。詔群臣各上封事,靡有所讳。

  〔一〕范书灵帝纪不载青蛇事,又「大风」下记有「雨雹」。通鑑两採之。  议郎谢弼上疏曰:「盖闻蛇者,女子之祥也。皇太后幽隔空宫,愁感天心所致也。皇太后定策帷幄,援立陛下,虽父兄不轨,非皇太后之罪。陛下当以其诛灭之故,特加慰释之念,而反隔绝,靡有朝问之礼,大亏孝道,不可以示四方。昔周襄王不能事母,夷狄交侵,天命去之,遂陵迟不復兴〔一〕。礼:为人后者为之子。今以孝桓皇帝为父,岂得不以皇太后为母哉!援神契曰:「天子行孝,四夷和平。」方今边境斥候,兵革蜂起,非孝无以济之。愿陛下上以尧舜为法,下以襄王为戒,无令皇太后忧愁於北宫〔二〕。一旦有雾露之疾〔三〕,陛下当何面目以见天下乎?」

  〔一〕见前甘昭公注。

  〔二〕按太后徙灵台,乃南宫也,此作北宫,非。又原脱「太」字,逕补。

  〔三〕「雾露」一词出史记淮南厉王传袁盎諫文帝之语中,本指受风寒一类的疾病,此乃但有不幸之意。

  又匈奴中郎將张奐上书曰:「臣闻风〔为〕(以)号令〔一〕,动物通气。木者,火之本,相须乃明。蛇者屈伸,隱显似龙。顺至为休征,逆来为灾殃。故大將军竇武忠肃恭俭,有援立之功。太傅陈蕃敦方抗直,夙夜匪懈。一旦被诛,天下惊怛,海內嘿嘿,莫不哀心。昔周公既薨,成王葬不具礼,天乃大风,偃木折树。成王发书感悟,备礼改葬,天乃立反风,其木树尽起〔二〕。今宜改葬蕃、武,选其家属,诸被禁錮,一宜蠲除,则灾变可消,昇平可致也。」

  〔一〕据黄本及范书改。李贤引翼氏风角曰:「凡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者也。」

  〔二〕见尚书大传。

  天子虽知奐言是,然迫於节等,不得从之。中官恶谢弼,出为〔广〕陵府丞〔一〕。郡县承旨,以他罪死狱中。

  〔一〕据范书补。

  张奐字然明,敦煌酒泉人。少与安定皇甫规俱显当世,而奐又与规善。初,奐为梁冀所辟,冀被诛,奐废錮。眾人莫敢为言,唯规数荐奐。由是为武威太守、度辽將军,幽、并清净,吏民歌之。征拜大司农,赐钱二十万,除家一人为郎。奐让不受,愿徙户华阴。旧制:边民不得內徙。唯奐因功得听,故奐始为弘农人。  建寧初,奐新至未除,会陈、竇之事。中常侍曹节等承制,使奐率五营士围武。武自杀,蕃下狱死,义士以此非奐。然素立清节,当可否之间,虽彊御不敢夺也。后以党事免官禁錮。河东太守董卓慕其名,使兄遗奐縑百匹。奐不受,知卓有奸凶之心,遂与绝。至於朋友之馈,虽车马不辞也。时被党錮者,多不守静,或徙或死,唯奐杜门不出,养徒著书矣〔一〕。

  〔一〕奐养徒千人,著尚书记难三十余万言。  六月,司徒刘宠为太尉。

  九月,江夏丹阳蛮夷反。

  李膺等以赦获免,而党人之名书在王府,詔书每下,輒伸党人之禁。陈、竇当朝后,亲而用之,皆勤王政而尽心力,拔忠贤而疾邪佞。陈、竇已诛,中官逾专威势,既息陈、竇之党,又惧善人谋\己,乃讽有司奏「诸鉤党者,请下州郡考治」。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鉤党?」对曰:「鉤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而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党人而为不轨,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一〕。於是故司空王畅、太常赵典、大司〔农〕(空)刘祐〔二〕、长乐少府李膺、太仆杜密、尚书荀緄、朱宇、魏朗、侍中刘淑、刘瑜、左中郎將丁栩,潁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三〕、议郎刘儒、故掾范滂,皆下狱诛,皆民望也。其余死者百余人。天下闻之,莫不垂泣。

  〔一〕「上」原作「帝」。依前文例,据黄本逕改之。

  〔二〕据范书党錮传改。又祐卒于家,未及此难,袁纪误。  〔三〕范书党錮传作「荀翌」,而荀淑传作「荀昱」,与袁纪同。按翌乃昱之本字也。  袁宏曰:「夫称至治者,非贵其无乱,贵万物得所,而不失其情也。言善教者,非贵其无害,贵性理不伤,性命咸遂也。故治之兴,所以道通群心,在乎万物之生也。古之圣人,知其如此,故作为名教,平章天下。天下既寧,万物之生全也。保生遂性,久而安之。故名教之益,万物之情大也。当其治隆,则资教以全生;及其不足,则立身以重教。然则教也者,存亡之所由也。夫道衰则教亏,幸免同乎苟生;教重则道存,灭身不为徒死,所以固名教也。汙隆者,世时之盛衰也。所以乱而治理不尽〔一〕,世弊而教道不绝者,任教之人存也。夫称诚\而动,以理为心,此情存乎名教者也。內不忘己以为身,此利名教者也。情於名教者少,故道深於千载;利名教者眾,故道显於当年。盖浓薄之诚\异,而远近之义殊也。体统而观〔二〕,斯利名教之所取也。

  〔一〕疑「乱」上脱「政」字。

  〔二〕体统,总括之意也。此句作总而言之解。

  乡人谓李膺曰:「可逃之乎?」膺叹曰:「事不辞难,罪不逃刑〔一〕,臣之节也。吾年已七十〔二〕,祸自己招,復可避乎!」

  〔一〕襄公三年左传载羊舌赤对晋侯曰:「事君不避难,有罪不逃刑。」

  〔二〕范书作「年已六十」。

  詔书至汝南,督邮吴道悲泣不忍出〔一〕,县中不知所为。范滂闻之曰:「督邮何泣哉?此必为吾也。」径诣县狱。县令郭揖见滂曰:「天下大矣,子何为在此!」滂曰:「何敢彰罪於君,使祸及老母。」滂与母诀曰:「滂承顺教训,不能保全其身,得下奉亡君於九泉,亦其愿也。」母曰:「尔得李、杜齐名,吾復何恨!」

  〔一〕范书「吴道」作「吴导」。

  三君八雋之死,郭泰私为之慟曰〔一〕:「「人之云亡,邦国殄瘁」〔二〕,汉室灭矣。未知「瞻乌爰止,于谁之屋」〔三〕。」  〔一〕通鑑考异曰:「范书以泰此语为哭陈、竇。袁纪以为哭三君、八俊,今从之。」

  〔二〕见诗大雅瞻卬。笺曰:「贤人皆言奔之,邦国將尽困穷。」

  〔三〕见诗小雅正月。笺云:「视乌集于富人之室,以言今民亦当求明君而归之。」

  泰字林宗,太原介休人。少孤养母,年二十,为县小吏,喟然叹曰:「大丈夫焉能处斗筲之役!」乃言於母,欲就师问,母对之曰:「无资奈何?」林宗曰:「无用资为!」遂辞母而行。至成皋屈伯彦精庐,并日而食,衣不盖形,人不堪其忧,林宗不改其乐。三年之后,艺兼游、夏。同邑宗仲,字〔子〕雋〔一〕,有高才,讽书日万言,与相友善,闲居消遥。泰谓仲曰:「盖昔之君子,会友辅仁〔二〕,夫周而不比,群而不党〔三〕,皆始於將顺,终於匡救。济俗变教,隆化之道也。於是仰慕仲尼,俯则孟軻,周流华夏,採诸幽滯。」泰始(中)至京师〔四〕,陈留人符融见而叹曰:「高雅奇伟,达见清理,行不苟合,言不夸毗,此异士也。」言之於河南尹李膺,与相见曰:「吾见士多矣,未有如郭林宗者也。其聪识通朗,高雅密博,今之华夏,鲜见其儔。」友而亲之。陈留人韩卓有知人之鉴〔五〕,融见卓,以己言告之,卓曰:「此太原士也。」他日又以泰言告之,卓曰:「四海內士也,吾將见之。」於是骤见泰,谓〔融〕(雄)曰〔六〕:「此子神气冲和,言合规矩,高才妙识,罕见其伦。」

  〔一〕据陈澧校补。又水经汾水注载有「宋子浚碑」,然「仲」作「冲」,通鑑亦然。  〔二〕论语顏渊曰:「曾子曰「君子以文会友,以友辅仁」。」  〔三〕论语为政:「君子周而不比。」又国语晋语中赵宣子曰:「吾闻事君者,比而不党。夫周以举义,比也;举以其私,党也。」韦昭曰:「忠信曰周。比,比义也。阿私曰党。」又礼记三年问曰「因以饰群」。疏曰:「群,谓五服之亲也。」

  〔四〕「中」系衍文,刪。

  〔五〕岁华纪丽引袁宏纪曰:「韩卓字子助,陈留人。腊日奴窃食,祭先人。卓义其心,矜而免之。」今本脱之。

  陈留蒲亭亭长仇香年已长矣,泰见香,在而言之〔一〕。明日起朝之曰:「君泰之师,非泰之友。」

  〔一〕陈璞曰:「「在」疑「坐」。」

  陈留茅容年四十矣,亲耕陇亩,避雨树下,眾人悉践蹲,容独釐膝危坐,泰奇其异,请问舍所在,因寄宿。容明旦杀鸡作食,泰谓之为己也。容分半食母,余半庋置〔一〕,自与泰素餐。泰曰:「卿贤哉远矣!郭泰犹减三牲之具以供宾旅〔二〕,而卿如此,乃我友也。」起对之揖,劝令学问,卒成盛德。

  〔一〕胡三省曰:「毛晃曰:「板为阁以藏物曰庋。」

  〔二〕胡三省曰:「三牲之具,谓养亲之具也。孝经曰:「日用三牲之养。」宾旅,犹言宾客也。」

  尝止陈国,文孝童子魏昭求入其房〔一〕,供给洒埽。泰曰:「年少当精义〔讲〕书〔二〕,曷为求近我乎?」昭曰:「盖闻经师易遇,人师难遭〔三〕,故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耳。」泰美其言,听与共止。尝不佳,夜后命昭作粥。粥成进泰,泰一呵之曰:「为长者作粥,不加意敬,使不可食〔四〕。」以杯掷地。昭更为粥重进,泰復呵之,如此者三。昭姿无变容,顏色殊悦,泰曰:「吾始见子之面,而今而后,知卿心耳。」遂友而善之。

  〔一〕按御览卷八一四引袁纪作「魏照」。

  〔二〕据御览卷八一四引袁纪补。

  〔三〕胡三省曰:「经师,谓专门名家,教授有师法者。人师,谓谨身脩行,足以范俗者。」

  〔四〕困学记闻翁元圻注引袁纪作「乃不可食」,不知所据为何本。

  鉅鹿孟敏,字叔达。客居太原,未有知名。叔达曾至市买甑,荷担墮地,径去不顾。时適遇林宗,林宗异而问之:「甑破可惜,何以不顾?」叔达曰:「甑既已破,视之无益。」林宗以为有分决,与之言,知其德性,谓必为善士,劝使读书,游学十年,知名当世。其宗人犯法,恐至大辟,父老令至县请之。叔达曰:「犯法当死,不应死,自活,此明理也,何请之有?」有父老董敦之〔一〕,曰:「儻其死者,此大事也。奈何以宜適而不受邪?」叔达不得已,乃行见杨氏令,不言而退。令曰:「孟征居高雅绝世,虽其不言,吾为原之矣。」  〔一〕董,督也;敦,亦督也。董敦者,督促也。

  初,汝南袁〔閬〕(閎)〔一〕,盛名盖世,泰见之,不宿而退。汝南黄宪,邦邑有声,天下未重,泰见之,数日乃去。薛恭祖曰:〔二〕「闻足下见袁奉高,车不停轨,鑾不輟軛。从黄叔度,乃弥日信宿,非其望也。」林宗答曰:「奉高之器,譬诸汎滥,虽清易挹。叔度汪汪如万顷之波〔三〕,澄之而不清,挠之而不浊,其器深广,难测量也。虽住稽留,不亦可乎?」由是宪名重於海內。

  〔一〕按閎字夏甫,閬字奉高。袁纪下文既言「袁奉高」,当是袁閬,作閎非也。通鑑即作「閬」,故正之。袁閬与黄宪俱为汝南慎阳人,袁閎乃汝南汝阳人。二袁既同时,又同郡,其名形亦相近,故常致误。世说新语德行注引汝南先贤传「閬」亦误作「宏」,而所言事跡与袁閬同。  〔二〕薛恭祖,名勤,汝南人,识陈蕃有清世志者。  〔三〕范书郭泰传注引谢承书作「汪汪若千顷波」,而范书黄宪传、续汉书、世说新语均与袁纪同。

  初,泰尝止陈留学宫,学生左原犯事斥逐。泰具酒食劳原於路侧,谓之曰:「昔顏涿聚,梁甫之大盗;段干木,晋国之大駔,卒为齐之忠臣,魏之名贤〔一〕。且蘧伯玉,顏子渊犹有过〔二〕,谁能无乎?慎勿恨之,责躬而已。」或曰:「何为礼慰小人?」泰曰:「诸君黜人,不託以藜蒸,无有掩恶含垢之义。「人而不仁,疾之已甚,乱也」〔三〕。吾惧其致害,故训之。」后原结客,谋\构己者,至期曰:「林宗在此,负其前言。」於是去。后事发露,眾人咸自以蒙更生之赐於泰。

  〔一〕李贤曰:「吕氏春秋曰:「顏涿聚,梁父大盗也,学於孔子。」左传曰「晋伐齐,战於黎丘,齐师败绩,(智伯)亲禽顏庚。」杜预注:「顏庚,齐大夫顏涿聚也。」」又「段干木」句亦出吕氏春秋。李贤引说文曰:「駔,会也。谓合两家之卖买,如今之度市也。」又引新序曰:「魏文侯过段干木之閭而軾之,遂致禄百万,而时往问之。国人皆喜,相与诵之曰:「吾君好正,段干木之敬;吾君好忠,段干木之隆。」秦欲攻魏,司马唐諫曰:「段干木贤者也,而魏礼之,天下莫不闻,无乃不可加兵乎?」秦君以为然。」

  〔二〕论语宪问:「蘧伯玉使人於孔子,孔子与之坐而问焉,曰:「夫子何为?」对曰:「夫子欲寡其过而未能也。」」又雍也:「孔子对曰:「有顏回者好学,不迁怒,不贰过。」」

  〔三〕见论语泰伯。

  泰谓济阴黄元艾曰〔一〕:「卿高才绝人,足为伟器。然年过四十,名声著矣。於此际当自匡持,不然將失之矣。」元艾笑曰:「但恐才力不然至此年矣〔二〕!若如所敕,敢自克保,庶不有累也。」林宗曰:「吾言方验,卿其慎之。」元艾声闻遂隆。后见司徒袁隗,隗叹其英异,曰:「若索女婿如此,善矣!」有人以隗言告元艾,又自生意谓之曰:「袁公有女,得无欲嫁与卿乎?」元艾妇夏侯氏,有三子,便遣归家,將黜之,更索隗女也。夏侯氏父母曰〔三〕:「妇人见去,当分釵断带,请还之。」遂还。元艾为主人,请亲属及宾客二十余人〔四〕。夏侯氏便於座中攘臂大呼,数元艾隱慝秽恶十五事,曰:「吾早欲弃卿去,而情所未忍耳,今反黜我!」遂越席而去。元艾诸事悉发露,由此之故,废弃当世。其弘明善恶皆此类也。  〔一〕范书郭泰传作「黄允字子艾」。

  〔二〕疑「然」字涉上文「不然」而衍。

  〔三〕惠栋曰:「袁宏纪云,夏侯氏谓父母曰:「妇人见去,当分釵断带,请还之。」」据此则蒋本恐脱「谓」字,然考诸本皆无「谓」字,当系惠氏据范书所补。范书郭泰传作「妇谓姑曰」,与袁纪亦异。

  〔四〕范书作「於是大集宾客三百余人」。

  后遭母忧,丧过於哀。徐孺子荷担来弔,以生